肖扬强调:不断开创法官教育培训工作新局面
2007-09-13 09:07:34 | 来源:人民法院报 | 作者:陈永辉
肖扬强调:
■要把司法能力培养贯穿教育培训工作全过程
■要充分发挥教育培训在法院队伍建设中的推进作用
■要齐抓共管建立健全教育培训机制
■要努力建设高素质的师资队伍
9月12日上午,最高人民法院院长肖扬在庆祝国家法官学院建院十周年大会上发表重要讲话。肖扬指出,十年来,以国家法官学院为主要平台的全国法院教育培训工作取得了十分可喜的成绩,积累了许多有益的经验。人民法院法官教育培训必须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公正司法、一心为民”的指导方针,围绕“公正与效率”工作主题,以提高司法能力、增强司法水平为着力点,不断更新法官培训教育理念,改进培训教育模式,提高培训教育质量,努力开创法官教育培训工作新局面。
肖扬指出,加强新形势下的法院教育培训,必须同党的干部管理体制的改革相适应,同实施人才强国战略相适应,同建设公正、高效、权威的社会主义司法制度相适应。第一,必须坚持以社会主义法治理念为指导。要把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基本要求,融入法官教育培训的全过程,体现到法官队伍建设的各个方面,教育法官既讲法治,又讲政治,既坚持公正司法,又践行司法为民,切实提高法官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能力,确保法院工作的正确方向。第二,必须坚持以为民、务实、清廉为原则。要引导法官和其他工作人员始终牢记党的根本宗旨,坚持当好人民的公仆,认真解决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始终坚持党的思想路线,立足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基本国情,以科学求实的态度和真抓实干的作风,为和谐社会提供有力保障。坚持秉公用权、廉洁司法,模范地实践以“八荣八耻”为主要内容的社会主义荣辱观,保持艰苦奋斗、勤俭节约的革命本色。第三,必须坚持以法官职业化为目标。法官职业化建设是提高我国法官素质的重要途径。对法官进行教育培训要始终紧紧围绕审判工作的重点、热点和难点问题,着眼于理论的实际运用,着眼于司法能力的提高,着眼于循序渐进地推进法官职业化建设。坚持面向基层,加强司法实务应用与研究,培养司法实践实际所需人才,推动法官职业化建设全面协调发展。第四,必须坚持以培训效果为保障。要认真落实胡锦涛同志关于“联系实际创新路、加强培训求实效”的指示精神,兼顾“大规模培训”与“大幅度提高”两个方面的要求,在进一步提高教育培训的质量和效益上狠下功夫。
肖扬要求,各级人民法院要按照中央关于干部教育培训工作的部署和要求,按照最高法院《2006—2010年全国法院教育培训规划》的具体目标,积极推动教育培训工作的创新发展。一是既要抓审判又要抓教育。审判工作和教育培训是辩证统一的。各级法院领导一定要正确处理两者的关系,并按照党中央关于建设学习型政党、学习型社会的要求,着力在本法院营造讲学习、善学习、勤学习的良好氛围;二是既要正确使用法官又要加强培养法官。培养法官是为了更好地使用法官。要努力扩大教育培训的覆盖面,让各类法官和法院其他工作人员都能得到有针对性的教育培训。要把对法官的教育培训同对法官的考核、使用挂钩,形成培训与考核、任用三位一体的有效运行机制;三是既要加强政治理论学习又要加强审判业务学习。思想政治教育是队伍建设的首要任务,同时,要加强对广大法官和其他工作人员的业务培训,根据提高司法能力的实际需要,有针对性地提高准确适用法律的能力、驾驭庭审的能力和制作裁判文书的能力。
肖扬强调,各级人民法院在教育培训工作中,要着重在以下几个方面取得新进展:一是要把司法能力培养贯穿教育培训工作全过程。要按照提高法官驾驭庭审、诉讼调解、适用法律和文书制作能力的要求,科学、规范地实施各类法官培训。二是要充分发挥教育培训在法院队伍建设中的推进作用。要把教育培训与队伍的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业务建设紧密结合起来。在培训名额的分配和培训经费保障等方面向基层法院倾斜。要重视高层次人才的培养,重点抓好专家型法官和高素质审判管理人才两支队伍。同时,还要加强其他专门人才的培养,提高司法政务管理人员的工作能力和水平。三是要齐抓共管建立健全教育培训机制。要完善教育管理体制改革,加强领导,注重调动中、基层法院抓教育培训工作的积极性,形成各级法院院长亲自抓,主管领导牵头,教育培训主管部门、培训机构各司其职,业务、计财等部门密切配合的工作格局。四是要努力建设高素质的师资队伍。要努力改善教师们的学习、工作、生活条件,使他们全身心地投入到法院教育培训工作中去。要坚持优良的学风和教风,提倡认认真真钻研理论,踏踏实实研究学问。
■要把司法能力培养贯穿教育培训工作全过程
■要充分发挥教育培训在法院队伍建设中的推进作用
■要齐抓共管建立健全教育培训机制
■要努力建设高素质的师资队伍
9月12日上午,最高人民法院院长肖扬在庆祝国家法官学院建院十周年大会上发表重要讲话。肖扬指出,十年来,以国家法官学院为主要平台的全国法院教育培训工作取得了十分可喜的成绩,积累了许多有益的经验。人民法院法官教育培训必须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公正司法、一心为民”的指导方针,围绕“公正与效率”工作主题,以提高司法能力、增强司法水平为着力点,不断更新法官培训教育理念,改进培训教育模式,提高培训教育质量,努力开创法官教育培训工作新局面。
肖扬指出,加强新形势下的法院教育培训,必须同党的干部管理体制的改革相适应,同实施人才强国战略相适应,同建设公正、高效、权威的社会主义司法制度相适应。第一,必须坚持以社会主义法治理念为指导。要把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基本要求,融入法官教育培训的全过程,体现到法官队伍建设的各个方面,教育法官既讲法治,又讲政治,既坚持公正司法,又践行司法为民,切实提高法官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能力,确保法院工作的正确方向。第二,必须坚持以为民、务实、清廉为原则。要引导法官和其他工作人员始终牢记党的根本宗旨,坚持当好人民的公仆,认真解决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始终坚持党的思想路线,立足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基本国情,以科学求实的态度和真抓实干的作风,为和谐社会提供有力保障。坚持秉公用权、廉洁司法,模范地实践以“八荣八耻”为主要内容的社会主义荣辱观,保持艰苦奋斗、勤俭节约的革命本色。第三,必须坚持以法官职业化为目标。法官职业化建设是提高我国法官素质的重要途径。对法官进行教育培训要始终紧紧围绕审判工作的重点、热点和难点问题,着眼于理论的实际运用,着眼于司法能力的提高,着眼于循序渐进地推进法官职业化建设。坚持面向基层,加强司法实务应用与研究,培养司法实践实际所需人才,推动法官职业化建设全面协调发展。第四,必须坚持以培训效果为保障。要认真落实胡锦涛同志关于“联系实际创新路、加强培训求实效”的指示精神,兼顾“大规模培训”与“大幅度提高”两个方面的要求,在进一步提高教育培训的质量和效益上狠下功夫。
肖扬要求,各级人民法院要按照中央关于干部教育培训工作的部署和要求,按照最高法院《2006—2010年全国法院教育培训规划》的具体目标,积极推动教育培训工作的创新发展。一是既要抓审判又要抓教育。审判工作和教育培训是辩证统一的。各级法院领导一定要正确处理两者的关系,并按照党中央关于建设学习型政党、学习型社会的要求,着力在本法院营造讲学习、善学习、勤学习的良好氛围;二是既要正确使用法官又要加强培养法官。培养法官是为了更好地使用法官。要努力扩大教育培训的覆盖面,让各类法官和法院其他工作人员都能得到有针对性的教育培训。要把对法官的教育培训同对法官的考核、使用挂钩,形成培训与考核、任用三位一体的有效运行机制;三是既要加强政治理论学习又要加强审判业务学习。思想政治教育是队伍建设的首要任务,同时,要加强对广大法官和其他工作人员的业务培训,根据提高司法能力的实际需要,有针对性地提高准确适用法律的能力、驾驭庭审的能力和制作裁判文书的能力。
肖扬强调,各级人民法院在教育培训工作中,要着重在以下几个方面取得新进展:一是要把司法能力培养贯穿教育培训工作全过程。要按照提高法官驾驭庭审、诉讼调解、适用法律和文书制作能力的要求,科学、规范地实施各类法官培训。二是要充分发挥教育培训在法院队伍建设中的推进作用。要把教育培训与队伍的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业务建设紧密结合起来。在培训名额的分配和培训经费保障等方面向基层法院倾斜。要重视高层次人才的培养,重点抓好专家型法官和高素质审判管理人才两支队伍。同时,还要加强其他专门人才的培养,提高司法政务管理人员的工作能力和水平。三是要齐抓共管建立健全教育培训机制。要完善教育管理体制改革,加强领导,注重调动中、基层法院抓教育培训工作的积极性,形成各级法院院长亲自抓,主管领导牵头,教育培训主管部门、培训机构各司其职,业务、计财等部门密切配合的工作格局。四是要努力建设高素质的师资队伍。要努力改善教师们的学习、工作、生活条件,使他们全身心地投入到法院教育培训工作中去。要坚持优良的学风和教风,提倡认认真真钻研理论,踏踏实实研究学问。
责任编辑:陈秀军
网友评论:
0条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