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建设农村“规范药房” 保证用药安全
2007-08-02 16:57:14 | 来源:新华社 | 作者:张周来
  “吃不死人,治不好病”,农民用药的质量安全问题已引起全社会的关注。广西今年内要将40%农村基层医疗机构药房建成“规范药房”“合格药房”。

  记者近日从广西壮族自治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获悉,今年下半年药监部门将重点整顿农村药品市场,以保证农民群众能用上安全有效的药品。

  农村处于药品流通渠道的末梢,虽然前些年卫生院完善了药房,但品种单一,价格较高。许多农民无奈转而寻求低价的游医、药贩,使一些假药、劣药趁机进入监管相对薄弱的农村市场。

  据自治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局长谭明杰介绍,在农村推广“规范药房”“合格药房”建设,是对农村药品市场进行专项整治的一个重要举措,明年上半年“规范药房”“合格药房”的比例要力争达到80%。  按照要求,规范后的农村药房必须有正规的进货渠道,药品储存条件要符合国家标准,售出的药品要有质量保证。此外,药监部门将鼓励和引导合格的药品经营企业到农村建立药品配送中心,降低药品供应成本,方便农民用药。
责任编辑:陈秀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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