敬畏法律
——记福建省三明市梅列区人民陪审员骆志雄同志
2007-07-12 14:43:01 | 来源:中国法院网 | 作者:郑文红
  康德老人曾经这样诫命:头顶上灿烂星空,道德法律在我心中。多年来,作为一名党报记者,骆志雄牢记自己的角色,竭力用自己的良知,用相机和文字记录了社会的进步与繁华,文明与和谐。运用新闻媒体的力量,干预不文明的行为,鞭挞社会的丑恶。

  长期从事政法战线的新闻报道,让他有机会比常人更多地目睹法律的进步和威严,看到了法律工作者为维护法律的尊严作出的努力,为恪守公正而作出的贡献,为建设和谐社会所走出的每一小步。

  因此,从这个意义上说,他认为成为一名人员陪审员是他的向往和无上的光荣。他可以通过法律实践和更深层次地介入法律,为法律阳光普照每个角落而提供了一个平台。正如德夫林法官所说的,陪审制是“有利于国家和平发展和进步的一种最强大的力量”。

  担任陪审员两年多来,他参与了25个案件的审理。这些案件涉及经济纠纷、人身损害、贩毒、伤害等等。这些案件的审理,让他深感自己法律知识的浅薄和责任的重大。面对把法律当成社会公正最后一道防线的民众,面对那一双双对法律充满期望的眼睛,他反刍着当初向三明市梅列区人大常委会宣誓时的宣誓:敬畏法律,恪守公正。

  梅列区第一个有人民陪审员参与审理的案件,就挑中了他,这是一件棘手的房屋租赁合同纠纷案。原告是三明某知名的房地产公司和物业公司,被告是一个弱女子。二原告起诉被告,要求其交纳承租商场夹层的租金。为此,他提前几天就去看卷宗,翻阅有关法律法规。同时,自己还到案件涉及商场实地查看。结果发现,整个商场只有零星几家开业,一片昏暗。开发商没有兑现合同上统一开业的承诺就收取租金不当。在合议中,他提出了自己的看法,得到了采纳。

  2006年5月17日,省人大常委会调研组到三明开展《法官法》和《检察官法》执法调研时,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曾喜祥在会上问他:“你在审理案件中意见有没有得到采纳?”他回答说:“我很自豪,我的意见得到了充分的尊重,我看到了法律的尊严。”

  在每个案件审理后,他都把案件写成新闻稿,以案释法。为此,在庭审中,他时常有针对性地提出一些细节问题,从中了解他们的想法和法律误区,最后写成通讯。去年5月份以来,他写的案例有《孤儿成了毒贩》、《农妇刀刃情人 10年逃亡路上逼良为娼》、《花季少年溺水之后》、《车祸罹难谁来买单》等。除了在《三明日报》刊登外,在《检察日报》、《人民法院报》、《福建日报》、《法制今报》、《南京晨报》等报纸及《法庭内外》、《清风苑》、《福建政坛》等杂志发表。

  去年9月,他参与了审理安徽14岁孤儿王瑞刚在三明贩毒一案。他结合以前采访过未成年少年犯罪的经验,觉得未成年人犯罪的趋势之所以呈上升势头,有新的特点,必须进行剖析,提醒社会。因此庭审中,他详细了解了王瑞刚家庭的不幸、沉沦的心理细节和为寻找一餐饭而犯罪的事实。审结后,他将这个案件写成了通讯《孤儿成了毒贩》。文章中,他将主审法官的看法告诉读者:孩子走上犯罪道路,与家庭教育方式的不当有直接关系。尤其是孤儿,更应得到全社会的关怀。社会和家庭是孩子的摇篮,没有不良的孩子,只有不幸的孩子。

  两年来的人民陪审员经历,让他对法律的认识有了质的飞跃。他知道自己肩负着人民的重托,承担着社会的责任。他努力将一个记者的良知和人民陪审员的公正结合起来,为促进司法进步而尽力。在庭中,他严格保守审判的秘密、注重司法利益,维护司法形象。

  在审理某大型国企公园水池溺死儿童一案中,他没有单纯看受害者提供的图片和影音材料。而是自己一个人独自租车到公园,实地查看了出事的水池,和在公园纳凉的老人交谈,了解到这公园水池几年来已先后有近10名儿童掉入,市民曾经呼吁要填平水池,但该企业管理者没有理睬。管理员曾经也从水池中救过儿童,但是他们仅仅把这当成了英勇壮举,在媒体上渲染。在庭审中,他针对自己的调查,提出了疑问。最后,这家大型国企低下了高贵的头,答应了赔偿。让人伤心的是,受害者是外来打工的夫妻,因为悲伤,他们都已远离三明,连赔偿金也未领取。这个案件他最后写成了《花朵在公园水池夭折》,在《三明日报》、《法制今报》等报刊发表,呼吁人们对公共安全的重视。后来,他又专程到公园采访,拍回了一些照片。当看到公园水池已围起不锈钢栅栏时,他看到了法律的威严,看到了舆论的力量。

  两年的人民陪审员经历,他也遇到和看到一些不良现象。

  在审理一起案件中,有一当事人三次打来电话,要请他喝茶。在和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曾喜祥座谈时,他谈到了这个事。曾副主任说:“你严辞拒绝了吗?”他回答说:“我婉拒了。”

  作为一名人员陪审员,他知道纪律,他不能枉法,不能徇私舞弊。许多当事人听过太多的说教和负面的语言,和他们沟通多些婉转,多些和颜悦色,能够增加他们对法律的理解和信任。他当时对当事人说:“既然你看过我写的那些新闻报道,你对我的人格应该有了初步的了解。我非常理解你的心情,但是你的情况没有私下交流的必要,我会自己看卷宗,有问题可以在庭审中提出来。你试着相信法律一次好吗?”

  的确,作为一名人民陪审员,能够对司法活动的监督和参与,能够参与国家民主法制建设进程,他认为这是多少自豪的事。从某种程度上说,他的所作所为至少要让人民知道:相信法律吧。对那些身处逆境的人,哪怕试着一次。

成了人员陪审员,造成了他个人经济上的一定损失,稿件少写了。朋友们曾说,你一篇稿件的稿费也不止30元,审理一个案件只补贴30元。每个案件至少要去三次:阅卷、开庭、合议,这还不算到实地查看,重新开庭等等,打的费都不够。这是何苦?他笑了笑,没有说话,这不是金钱能够衡量的。

  因为,这是国家司法权力为人民打开的一道大门,这是人民能够利用的一种合理的权利制约,这是利用新鲜血液的力量来达到提高司法审判质量的又一个手段。2007年5月他被省高院评为“福建省优秀人民陪审员”。

  他无愧于人员陪审员这个称号。
责任编辑:漆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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