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利部抓紧论证水土保持法修改
条件成熟时列入立法规划
2007-02-13 14:32:58 | 来源:法制网-法制日报 | 作者:吴坤
  议案:在去年3月举行的十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期间,李国英、郑粉莉等95位代表提出的关于修改水土保持法的议案共有3件。

  目前水利部正在就修改水土保持法的有关问题抓紧论证。这是记者近日从全国人大环境与资源保护委员会了解到的。

  我国现行的水土保持法是1991年6月29日由七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次会议通过,并自公布之日起施行的。

  全国人大代表在有关议案中提出,近年来,随着经济的快速发展,一些地区的水土流失问题越来越严重,而水土保持法中许多条款已经不能满足水土保持事业的需要,建议尽快修改水土保持法,完善水土保持监督管理制度,促进水土资源的可持续利用。

  水利部对水土保持法修改工作十分重视。2005年,成立了由分管副部长任组长的水土保持法修改工作领导小组,并成立了专门的工作机构,负责修改工作。

  全国人大环资委表示,赞成修改水土保持法。今年,环资委专门就水土保持法的执行情况进行了调研,通过调研发现,现行水土保持法在政府责任、监管手段、处罚力度、水土保持工程建设监督等方面存在不足,需要及时进行完善。

  环资委建议,国务院有关部门抓紧工作,条件成熟时,将水土保持法的修改列入全国人大常委会立法规划。
责任编辑:漆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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