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粗暴“执法”是在为暂住证掘墓
2006-09-01 16:08:48 | 来源:人民网 | 作者:李克杰
在广州市有关部门即将对暂住证进行再次调研之际,8月29日晚,在番禺大石大山村发生了一起因检查暂住证而引发的不愉快事件,200多名身无暂住证者被强行关进村委会大院,并每人强制交纳办证费20元和卫生费30元,拒交顶撞者遭到保安和村委负责人的殴打,最长者被关押滞留达9个多小时。(8月31日《南方都市报》)
自从国家废除收容遣送制度以后,暂住证作为城市户籍制度中的一个重要壁垒,也遭到质疑和不满乃至呼吁废除的声音此起彼伏。正是在这样的背景下,广州市才决定再次调研暂住证问题。恰恰在这个当口上,番禺竟然发生如此严重的粗暴“执法”事件,在笔者看来,无疑是在为暂住证掘墓。
这决不是危言耸听。一方面,目前暂住证制度中包含了过多的强制和管理因素,而缺少甚至几乎没有服务和权利内容,不仅使城市流动人员极为不满,产生“二等公民”的强烈自卑感,因此排斥暂住证制度,拒办暂住证,使暂住证制度的实施严重背离制度设计初衷,充分暴露了这一制度的先天缺陷,这是彻底改变甚至废除这一制度重要基础;另一方面,查验暂住证的执法主体不明,随意检查,任意扣留人员,以各种名义收费,并以暴力和野蛮方式“执法”,这必将进一步加深城市流动人员对暂住证制度的强烈不满和激烈抵触,同时也让暂住证制度成为法治时代侵犯人权的方便借口和“绿色通行证”,背负更多的罪恶,这是法治社会所不能容忍的,这等于加速暂住证制度退出历史舞台。
很显然,象大山村村委这样强制查验暂住证,已经远离了维护当地治安秩序,加强社会管理的目的和宗旨,带有更多的“执法经济”的色彩。这哪里还是查验证件,分明是借查验暂住证捞取钱财,既不管收费是否合理,也不管强制方式是否合法,外来人员只能无可奈何地交钱,满腹委屈地被挨打。可怕的现实是,据广州市公安局番禺分局有关人士表示,目前因查暂住证被扣留的现象确实比较普遍。并坦承,目前确有许多治安员素质低下,没有按正常程序办事,也不排除现行法规存在某些漏洞或者不足。
当前,依法行政、尊重人权和以人为本已经成为政府管理和国家建设的重要目标,无论是抽象的制度设计,还是具体的执法活动,都要接受法治的检验,那些“权力本位”、“管理中心”的制度都没有继续存在的必要性,执法犯法、为管理而侵犯人权视公民权利为无物的传统思维和落后习惯早已成了过街之鼠。
有法律专业人士指出,《广州市流动人员IC卡暂住证管理规定》许多条款与《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是冲突的,涉嫌无效。毫无疑问,在制度本身就存在严重缺陷的情况下,又伴随和衍生背离法治原则的实施侵权和“执法经济”的话,那么,这项制度是否应该继续存在下去就很值得商榷了。(原载:《潇湘晨报》)
自从国家废除收容遣送制度以后,暂住证作为城市户籍制度中的一个重要壁垒,也遭到质疑和不满乃至呼吁废除的声音此起彼伏。正是在这样的背景下,广州市才决定再次调研暂住证问题。恰恰在这个当口上,番禺竟然发生如此严重的粗暴“执法”事件,在笔者看来,无疑是在为暂住证掘墓。
这决不是危言耸听。一方面,目前暂住证制度中包含了过多的强制和管理因素,而缺少甚至几乎没有服务和权利内容,不仅使城市流动人员极为不满,产生“二等公民”的强烈自卑感,因此排斥暂住证制度,拒办暂住证,使暂住证制度的实施严重背离制度设计初衷,充分暴露了这一制度的先天缺陷,这是彻底改变甚至废除这一制度重要基础;另一方面,查验暂住证的执法主体不明,随意检查,任意扣留人员,以各种名义收费,并以暴力和野蛮方式“执法”,这必将进一步加深城市流动人员对暂住证制度的强烈不满和激烈抵触,同时也让暂住证制度成为法治时代侵犯人权的方便借口和“绿色通行证”,背负更多的罪恶,这是法治社会所不能容忍的,这等于加速暂住证制度退出历史舞台。
很显然,象大山村村委这样强制查验暂住证,已经远离了维护当地治安秩序,加强社会管理的目的和宗旨,带有更多的“执法经济”的色彩。这哪里还是查验证件,分明是借查验暂住证捞取钱财,既不管收费是否合理,也不管强制方式是否合法,外来人员只能无可奈何地交钱,满腹委屈地被挨打。可怕的现实是,据广州市公安局番禺分局有关人士表示,目前因查暂住证被扣留的现象确实比较普遍。并坦承,目前确有许多治安员素质低下,没有按正常程序办事,也不排除现行法规存在某些漏洞或者不足。
当前,依法行政、尊重人权和以人为本已经成为政府管理和国家建设的重要目标,无论是抽象的制度设计,还是具体的执法活动,都要接受法治的检验,那些“权力本位”、“管理中心”的制度都没有继续存在的必要性,执法犯法、为管理而侵犯人权视公民权利为无物的传统思维和落后习惯早已成了过街之鼠。
有法律专业人士指出,《广州市流动人员IC卡暂住证管理规定》许多条款与《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是冲突的,涉嫌无效。毫无疑问,在制度本身就存在严重缺陷的情况下,又伴随和衍生背离法治原则的实施侵权和“执法经济”的话,那么,这项制度是否应该继续存在下去就很值得商榷了。(原载:《潇湘晨报》)
责任编辑:漆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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