董事长逃避执行指使员工冲击法院被判刑
2006-08-11 10:04:29
中国法院网讯 (鲍雷 刘玉民 王斌) 8月10日上午,北京市顺义区人民法院对凯隆达公司董事长指使员工冲击法院案件进行一审宣判,分别以聚众冲击国家机关罪、寻衅滋事罪和妨害公务罪,判处凯隆达公司董事长刘文艳等14名被告人10年到2年不等的有期徒刑。
今年3月1日,北京凯隆达客运公司因为未按合同规定履行运营义务,被起诉到北京市怀柔区人民法院。法院经审理,判决凯隆达客运公司赔偿原告损失100多万元。凯隆达公司提出上诉,被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驳回。
6月13日下午是该案执行的最后期限。为了逃避法院的执行判决,当日15时左右,凯隆达客运公司董事长刘文艳指使公司客运经理徐小辉召集该公司10余名员工窜至怀柔区人民法院立案庭,手持虚假合同,以起诉凯隆达公司为名,无理要求院长立即予以解决,并对法院工作人员进行辱骂、殴打、撕扯,故意毁坏财物,致使法院无法正常工作,法院工作人员及公安民警10余人受伤,法院财产受到严重损坏。
北京顺义区人民法院以犯聚众冲击国家机关罪,判处凯隆达公司董事长刘文艳有期徒刑8年,剥夺政治权利1年;判处客运经理徐小辉犯聚众冲击国家机关罪和寻衅滋事罪,执行有期徒刑10年,剥夺政治权利1年。其他12名被告人或数罪并罚或就单独罪名,分别被判10年到2年不等的有期徒刑。法院同时决14名被告人赔偿怀柔法院损失2245元。
今年3月1日,北京凯隆达客运公司因为未按合同规定履行运营义务,被起诉到北京市怀柔区人民法院。法院经审理,判决凯隆达客运公司赔偿原告损失100多万元。凯隆达公司提出上诉,被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驳回。
6月13日下午是该案执行的最后期限。为了逃避法院的执行判决,当日15时左右,凯隆达客运公司董事长刘文艳指使公司客运经理徐小辉召集该公司10余名员工窜至怀柔区人民法院立案庭,手持虚假合同,以起诉凯隆达公司为名,无理要求院长立即予以解决,并对法院工作人员进行辱骂、殴打、撕扯,故意毁坏财物,致使法院无法正常工作,法院工作人员及公安民警10余人受伤,法院财产受到严重损坏。
北京顺义区人民法院以犯聚众冲击国家机关罪,判处凯隆达公司董事长刘文艳有期徒刑8年,剥夺政治权利1年;判处客运经理徐小辉犯聚众冲击国家机关罪和寻衅滋事罪,执行有期徒刑10年,剥夺政治权利1年。其他12名被告人或数罪并罚或就单独罪名,分别被判10年到2年不等的有期徒刑。法院同时决14名被告人赔偿怀柔法院损失2245元。
责任编辑:李金红
网友评论:
0条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