卫生部规范非血缘造血干细胞采集、移植 必须是三甲或血液专科医院
2006-07-26 08:42:41 | 来源:新华社 | 作者:朱玉
为规范和加强造血干细胞移植和采集技术管理,保证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提高造血干细胞移植临床疗效,卫生部近日印发《非血缘造血干细胞移植技术管理规范》和《非血缘造血干细胞采集技术管理规范》。
两个管理规范分别规定了开展非血缘造血干细胞采集、移植技术临床应用的医疗机构的基本要求,如有卫生行政部门核准登记的血液内科专业诊疗科目,是三级甲等医院或者血液专科医院,以及相应的人员基本要求和技术管理基本要求。两个管理规范均强调,造血干细胞要来源合法,建立造血干细胞来源登记制度,保证造血干细胞来源可追溯;不得通过造血干细胞移植谋取不正当利益,不得泄露造血干细胞捐献者资料。
卫生部要求,各省级卫生行政部门按照《人体器官移植技术临床应用管理暂行规定》和上述两个管理规范等有关规定,组织对医疗机构造血干细胞移植技术、采集技术临床应用能力评价。通过能力评价的医疗机构,由核发《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的卫生行政部门办理造血干细胞移植、采集相应专业诊疗科目登记。取得造血干细胞移植、采集项目登记的医疗机构方可开展造血干细胞移植、采集,并由中国造血干细胞捐献者资料库提供造血干细胞捐献者资料检索。
两个管理规范分别规定了开展非血缘造血干细胞采集、移植技术临床应用的医疗机构的基本要求,如有卫生行政部门核准登记的血液内科专业诊疗科目,是三级甲等医院或者血液专科医院,以及相应的人员基本要求和技术管理基本要求。两个管理规范均强调,造血干细胞要来源合法,建立造血干细胞来源登记制度,保证造血干细胞来源可追溯;不得通过造血干细胞移植谋取不正当利益,不得泄露造血干细胞捐献者资料。
卫生部要求,各省级卫生行政部门按照《人体器官移植技术临床应用管理暂行规定》和上述两个管理规范等有关规定,组织对医疗机构造血干细胞移植技术、采集技术临床应用能力评价。通过能力评价的医疗机构,由核发《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的卫生行政部门办理造血干细胞移植、采集相应专业诊疗科目登记。取得造血干细胞移植、采集项目登记的医疗机构方可开展造血干细胞移植、采集,并由中国造血干细胞捐献者资料库提供造血干细胞捐献者资料检索。
责任编辑:陈秀军
网友评论:
0条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