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魂犹存在人间
——追记山西省长子县人民法院常务副院长孙先林
2006-06-26 09:33:38 | 来源:山西新闻网-山西日报 | 作者:邬帅莉 王志军
  4月14日这天,长子县南陈乡团城村聚集着数以千计的各级干部群众,他们有的别着白花,有的戴着黑纱,个个眼含热泪,默默地为县人民法院常务副院长孙先林送葬。一个普通法官的英年早逝,为何能引起如此大的震动?近日,记者来到长子,用心体味着这位平民院长兢兢业业、亲民为民的法治人生。

  民情就是信号

  孙先林生前常对身边的人说:“法官的职责和任务就是执法为民!而执法为民最基本的条件就是把群众的呼声作为第一信号,真心实意把老百姓的事办好。”他是这样教导别人,更是这样严格要求自己的。2004年7月25日,一位年逾七旬的老人突然闯进了孙先林的办公室。一进门他就哭着说:“我给老罗放了两年羊,可他不仅不给工钱,还打了我。”听完老人的哭诉,孙先林拍案而起。他依法为老人提供了司法救助,几经调解,终于帮其讨回了800元钱。

  发案就是命令

  该院政治部主任陈权说,孙副院长平时朋友聚会可以不去,家里有事也可以不回,但发案就是命令。今年3月底,该县霍尔辛赫煤矿修路需征用交里村的土地。因用地补偿和搬迁事宜引起争端,村里百余名群众集体上访至县政府。4月3日,在县里召开的解决上访问题会议上,他毅然挑起这—重担,并迅即赶到村里苦口婆心给群众做工作,防止了事态发展。然而,仅仅3天后,正在紧张协调案件的孙先林,却因突发性脑溢血永远离开了他热爱的审判事业。

  权力更是责任

  “法官手上都有一些权力,孙先林常说权力更意味着责任,决不能让权力在自己的手中变质。”采访中,该院院长申志勇这样说。从1998年9月调入法院后,孙先林先后担任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党支部书记等职务,无论在哪个岗位,他都任劳任怨、尽职尽责。2003年8月,因拖欠工程款,该县计生委被起诉到了法院。孙先林一看,被告的一位负责人正是自己多年的好友,他稍做权衡后,毅然做出决定。随后,当好友找他求情时,他恳切地说:“老百姓有冤才来打官司。要是为了自己的私人感情,那法律的尊严何在?”最终,原告赢了官司。一丝一线的小事,一点一滴的言语,孙先林用带病的身躯在平凡的岗位上忘我奉献。
责任编辑:漆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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