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大走私、运输、出售珍贵野生动物案在云南告破
2006-04-25 16:55:23 | 来源:新华社 | 作者:王研
  “11·12”特大走私、非法收购、运输、出售珍贵濒危野生动物案,继23日最后2名犯罪嫌疑人在云南落网后,宣布全面告破。这一国家森林公安局挂牌督办的特大案件共抓获20名犯罪嫌疑人。

  25日,云南省公安厅与云南省林业厅就此案联合举行了新闻发布会。云南省森林公安局党委书记、局长夏留常介绍说,省森林公安局获取了有团伙长期在云南大量走私贩卖野生动物的情报后,于2005年11月12日将此案列为专案。经过艰苦细致的侦查,发现该案在野生动物的收购、入境、接货、运输、中转、仓储、包装及销售等环节组织严密,犯罪网络庞大,人员关系错综复杂;作案方式隐蔽,如在运输穿山甲时竟注射大量镇静剂以防止其发出声音,并用高压水枪向动物体内注水增加重量,即使动物获救也很难成活;行为实施迅速,虽然从境外走私野生动物再运输至湖南、广东等省,中间历经若干次买卖运输,但总共只需3-5天;案件涉及云南、广东、福建、湖南4个省的多个地区,几名主要犯罪嫌疑人反侦查意识强,整个专案的侦破难度大。

  云南省森林公安局克服重重困难,从2006年1月12日至18日,相继破获了以陈兴国、付勇、夏泽胜、陈乾日、李金海等人为首的5个犯罪团伙,抓获犯罪嫌疑人18名;查清了这5个团伙从2005年12月2日至2006年1月17日,在短短45天内由境外走私416只国家二级保护动物穿山甲、278只熊掌入境,伪装后用货车和卧铺客车从西双版纳、思茅、德宏、保山等地非法运输到昆明,在昆明重新伪装后再用火车非法运至广东、福建、湖南等地出售牟取暴利的事实。
责任编辑:陈秀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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