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写的“人”
——记革命烈士、原江西省遂川县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副庭长李镜明
2006-04-21 09:21:17 | 来源:中国法院网 | 作者:郭华生 傅永华
 

    1983年11月20日,这是个黑色的日子,年仅53岁的李镜明——江西省遂川县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副庭长惨遭犯罪分子的报复,倒在了工作途中。

    1983年11月24日,哀乐低回,追悼会上,省高院、地区中院、各兄弟县(市)法院、县六套班子、县直各单位以及李镜明生前好友等纷纷敬献花圈或挽联;数千名老百姓自发地从四面八方赶来,为这位以身殉职的好法官送行……

    同年12月23日,李镜明经省政府批准为革命烈士。

    从孩提时代到生命终结,从公安干警到人民法官,李镜明53年的生命历程,承载了多少曲折的故事,抒写了多少人生的悲壮。为了法律的尊严和社会的安宁,李镜明走了多少路、操了多少心,吃了多少苦……

    李镜明是一位铁面无私,勇于捍卫司法公正的法官。刑事审判事关生杀予夺,在办案中,常常会遇到一些被告人亲属利用金钱、人情、权势作为砝码来倾斜神圣的天平。对此,他常常告诫自己:“我的权力是人民赋予的,我一定要公正办案,清清白白做人。”

    他在审理被告人周平强奸案时,被告人的家属曾通过人情、金钱等多种形式,要他“法”下留情,均被李镜明严辞拒绝。被告周犯见软的不行,便来硬的,一次开庭审判结束后,周犯威胁李镜明说:“只要有一天我出来,我就杀了你。”面对恫吓,李镜明轻松回答:“你杀了我,我就成了烈士,而你——一个杀人犯的下场,你应该清楚。”

    李镜明办案总是一丝不苟,重事实,重证据,绝不草率结案,他所经办的案子,从未发生过冤、假、错案。在审理高某盗窃贪污案时,李镜明发现检察院指控的被告贪污盗窃金额4678.98元有出入。经过反复查证和开庭审理,认定被告盗窃木材贪污公款只有1709.35元,其他指控因事实不清,予以否认,这使被告及其亲属感激不已。

    李镜明有股韧劲,工作起来忘我,不知疲倦,坚持战斗,直至生命的最后一刻。记不清有多少个日夜他袭一身风寒暑热,跋涉在山间小路;记不清有多少次行程,他披一路风尘劳累,奔波于城镇乡村;记不清多少个“中秋”佳节,他放弃与家人团聚的天伦之乐,利用节假日查证、勘验……

    为了加快办案进度,加紧对案件的“消化”,他白天争分夺秒,晚上废寝忘食,每天工作达十五、六个小时,有时为了及时开庭审理,他常常通霄达旦审阅案卷。领导、同事劝他别太劳累,要注意身体,他总是乐呵呵地说:“年纪大了,不抓紧时间多干点事,以后机会就越来越少了。”自开展“严打”斗争以来至临终前三个多月,李镜明从未休息过一天,每月有20多天用饼干当午餐。其间,他负责审结的刑事案件24件,判处案犯32名,成为全院办案数量最多、效率最高、速度最快的一个。

    一身正气,两袖清风。这是李镜明的一生追求,也是他的真实写照。工作上,他总是勇挑重担,重活累活抢着干;每次评先进,他总是推说自己工作没做好,将荣誉让给别人。生活上,他廉洁节俭,从不沾公家一点小便宜。现在法院执行庭工作的江青云,当年是李镜明手下的书记员。据他回忆,李镜明常常叫他去邮局寄信,若有李镜明的私人信件,李镜明一定会自己掏钱给江青云,让江另外买邮票寄。江青云说:“我记不清为李庭长买过多少张‘8分钱’邮票,但我清楚地记得李庭长常常对我说的那句话——做人做事都应该公私分明,哪怕是在生活小节上。”

    为了头顶的国徽和肩负的天平,李镜明不仅奉献了自己的全部精力和心血,也牺牲了家人的许多利益——小孩病重住院,他却在外爬山涉水调查取证,不能回家照顾;母亲病故,他因开庭审理案子,竟未能赶回家尽孝道;儿女从读书到走上工作岗位,他都没有尽到父亲应有的责任。最让他觉得亏欠太多的是他的妻子。多年来,家中春耕、双抢、秋收、冬种,里里外外、大大小小所有事情都是妻子一人操持着。每次见到妻子日渐消瘦的身影,他只能看在眼里,疼在心里。

    李镜明突然倒下了,凶手是曾被他判刑入狱、脱逃后疯狂报复的歹徒。

    1983年11月18日下午,因家有急事,李镜明请假回到五斗江老家。离院前,院领导交待他最近几天中院有同志到五斗江审理一起反动会道门案件,要李镜明到时协助中院的同志。

    罪犯周平于1981年因强奸罪和脱逃罪被判刑10年,当时是由李镜明负责审理的,周犯为此对李一直怀恨在心,蓄意报复。1983年11月20日,周犯再次脱逃回到遂川并找到李镜明家。当晚八时许周犯在李镜明家门口阴暗处叫道:“李庭长,中院来了人,住在公社招待所,有要紧事与你商量。”周犯经过两年劳教,容貌全改,李镜明根本认不出来,听说中院来人,便随周犯前往公社。走到途中的山坳上时,周犯转身问李几点钟,乘李看表之机,从袖口抽出早已准备好的铁棍猛击李头部,李镜明被当场打死……

    没有来得及和同志们告别,没有来得及最后看一眼儿女和病重在床的妻子,李镜明匆匆地走了,带着他那未竟的事业,长眠于大山的怀抱!

    噩耗传来,全县干部群众悲痛万分,自发地从四面八方赶到李镜明的家乡,参加出殡仪式。长长的送葬队伍,站满了落泪的人。突然,有人放开喉咙,哭喊着李镜明的名字,随即,引发了哭声一片……

    一叫千回首,天高不为闻。李镜明的灵魂永远安息了,但他留下的优秀品格,如同五百里巍巍井冈山,凝重、质朴、深厚、垂世长存。他用自己的生命捍卫了法律的尊严,用自己的党性和人格抒写了一个大大的“人”字。他的毕生奋斗所涵盖的精神,永远存续在这块红色的土地上。
 
   后记人民的功臣人民永远不会忘记。李镜明牺牲后,善良的遂川人民给予他和他的家属以最高的礼遇,每年都有一些教师、学生、法官、民警、下岗职工和许多不愿留姓名的人来到李镜明生前老家,以不同的方式表达对英雄的崇敬之情。

    党和政府也没有忘记对李镜明烈士家属的关怀。20年来,每年春节前,遂川县委、县政府、县法院和五斗江乡政府的有关领导都会到李家走访、慰问。省、市两级法院领导也多次看望了李镜明烈士的遗孀。2003年1月5日,省高院李修源院长专程到遂川看望了李镜明烈士的妻子李金益。李院长紧紧握住她的手,说:“感谢您为法院工作作出的巨大牺牲,我代表省委政法委舒书记、省高院党组来看望您老人家,并向您全家表示亲切的问候。20年来为打击刑事犯罪,我们法院干警付出了很大的辛劳,我们现在安定的社会环境,是他们用鲜血和生命换来的。此时此刻,我们特别怀念为正义事业牺牲的李镜明同志。”

责任编辑:漆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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