浩然正气留人间
——追记原湖南省江永县人民法院副院长谢云峰
2006-04-04 09:10:30 | 来源:湖南日报 | 作者:朱定 张新国 曹陆军 盘树高 蒋文龙
 

    青山无语,潇水长流。九嶷山下、潇水河畔的人们,深情地传颂着一位好法官的名字——谢云峰。

谢云峰,原江永县人民法院副院长。2001年10月23日因患肝癌医治无效,不幸以身殉职,年仅43岁。

英年早逝的谢云峰,在当地群众中留下了一座丰碑。追悼会上,群众自发送来的一副挽联,概括了他短暂而闪光的一生:“志在为民,恪尽职守,人民法官阵上眠;公正执法,刚正不阿,包公精神今犹在。”今年5月24日和7月8日,省高级人民法院和最高人民法院相继作出决定,分别追授他全省法院系统“人民满意的好法官”和全国法院系统“人民满意的好法官”光荣称号。

“党和人民把我放在法官这个岗位上,我就要恪尽职守,鞠躬尽瘁,死而后已”

那是谢云峰最后一次履行一位人民法官的神圣职责。

2001年9月14日上午,江永县法院民二庭庭长陈祁陵的电话骤然响起,电话里传来谢云峰虚弱的声音:“县乡镇企业供销公司破产还债案还没有合议,请你叫上合议庭成员,到我这里来合议。”电话是从县人民医院打来的。

陈祁陵的心禁不住一阵颤抖!就在几天前,医生告诉他们,因为癌细胞扩散,谢云峰的生命已进入倒计时阶段。来不及多想,陈祁陵带领合议庭成员火速赶往县人民医院。推开病房门,谢云峰已经半躺在病床上等着他们。饱受病魔摧残的他眼窝深陷,肚子胀得老大,裹在病号服里的躯体瘦得只剩下一包骨头。

“这个企业已经瘫痪了,职工现在连生活费都领不到。我是本案审判长,不能因为我生病而耽误案件的审理。我们要尽快结案,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接着,谢云峰从案件的程序、实体和适用法律等方面开始发表意见。因为承受着巨大的疼痛,豆大的汗珠不断从他脸上坠落,没多久病号服便湿透了。一个半小时以后,合议结束,谢云峰接过书记员递上的合议笔录,长吁一口气,颤抖着手吃力地在上面签上自己的名字。接着,又一字一顿地交待:“企业破产,我们不能一判了之,还要继续关注职工的安排,多想办法,为他们找出路。同时,要协助政府,做好职工的思想工作、法律解释工作。”

在病床上主持的这场特殊的合议,是谢云峰一生为了党和人民的事业生命不息、奋斗不止精神的集中体现。

“既然党和人民把我放在法官这个岗位上,我就要恪尽职守,鞠躬尽瘁,死而后已。”谢云峰以他年轻的生命实践了自己的诺言。

1992年,谢云峰从江永县委组织部调到法院工作,先后担任法院纪检组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副院长。长年超负荷工作使他积劳成疾。从2000年8月份开始,他便感到身体有点不适,四肢乏力,大便不正常,慢慢地竟发展到连骑单车上班都觉得困难。亲人、同事一次次劝他上医院检查一下,他总是回答:“没事,可能是肠胃不好,等办完手头的事再说。”可他手头的事总是办不完啊!从2000年7月至2001年10月,江永县法院共受理21起企业破产案件,他担任了其中6起案件的审判长!在这一年多时间里,他主持的各种协调会、座谈会有20多场,协助安置职工500多人。就在被检查出患有癌症的前一个月,县里组织工作组进驻千家峒瑶族乡凤岩山村开展整治工作,领导点名要他参加,他二话没说,揣上几盒药丸就匆匆上了路,在村里一住就是20多天。回到家中,望着瘦了整整一大圈、脸色黑青的丈夫,充满不祥预感的妻子哭着求他上医院做一次检查。然而,法院有一件伤害案涉及医疗费赔偿问题,要到广西某医院取证,谢云峰又带领几名法官出发了。直到取证结束,他才到医院检查。结果发现他已是肝癌晚期。

在家人眼里,谢云峰永远有阅不完的卷宗,办不完的案。儿子长到16岁,已经上高中了,身为父亲,很少关心一下他的功课。临终前,已不能言语的谢云峰将儿子拉到跟前,用力在纸上写下“理解爸爸”4个大字。所有的愧疚、所有的眷恋,都融化在这令人怆然的无言中。

“人民养育了我们,这个根不能忘;共产党代表群众利益,这个本不能丢”

谢云峰去世后,人们在他的遗物中清理出96本工作笔记,其中3本是专门用来记载群众来访情况的《民情日记》。日记里面,来访者的姓名、住址及来访要求、处理结果,均记录得清清楚楚,共记录了谢云峰在法院10年间接待群众3000多人次的情况。

在谢云峰的《民情日记》中,“肖金翠”这个名字出现过15次。1997年1月,肖金翠的丈夫在一起车祸中不幸死亡,因为赔偿金屡催未果,无奈之下只好诉至法院。法院判决后,肇事司机所在单位支付了部分赔偿金,另外一部分因确实存在困难而无法执行到位。无助的肖金翠一次次跑到法院申请执行。一次,肖金翠的哭诉声惊动了并不分管执行工作的谢云峰。他叫人把肖金翠劝到自己办公室,递上一杯水,诚恳地说:“老人家,别着急。有什么事情您慢慢说。”一番轻言细语后,肖金翠的心渐渐平静下来,并且深深记住了这个和蔼可亲的年轻法官。从这以后,她每次来法院都直奔谢云峰办公室。谢云峰也一直为她的事多方协调。去年5月,肖金翠的儿子手臂不幸患上血管瘤,急需钱住院动手术。一贫如洗的肖金翠把全部希望寄托在那笔未执结的赔偿金上。肖家的困苦让谢云峰心急如焚。当得知肖金翠是借钱坐车来找他时,谢云峰掏出身上所有的钱让她先回家,叮嘱她还债后用剩下的钱先买好晚稻种子,免得误了农时,儿子治病缺钱的问题,他马上想办法帮她解决。送走肖金翠后,他当即找来执行庭的干警,风尘仆仆赶往10多公里外的肇事司机单位,要求他们务必克服困难,履行法院判决,以解肖家之困。对方被谢云峰的言行深深打动,想方设法筹措了3000元钱交给执行干警。第二天,这笔救命钱就送到了肖金翠手里,医生成功地为她儿子施行了手术。

“人民养育了我们,这个根不能忘,共产党代表群众利益,这个本不能丢。”作为一名共产党员、人民法官,谢云峰不但自己坚持这样做,还经常告诫同事,要事事处处依法维护人民群众利益,时时刻刻将群众冷暖挂在心头。

2000年春节前夕,一支农民建筑工程队修好江永县怡昌农场猪舍工程后,却被农场拖欠工程款20余万元。包工头和农场打起了官司,指望着拿到工钱买年货的60余位民工则将包工头告上法庭。时近年关,要钱心切的民工们准备集体上访。谢云峰听说后,将他们劝到法院,反复宣讲政策、法律,大声向他们承诺:“法院一定会尽快处理好这个案子,保证你们在年前能拿到工钱,否则大家到我家中过年!”随后,谢云峰带领办案法官顶风冒雪深入工程现场,召集当事各方进行协商,终于达成了调解协议。在农历大年三十来临之前,民工们终于一个个拿到了工钱,能买上年货,欢欢喜喜回家过年。

谁心里装着人民,人民心里就装着谁。在谢云峰病重住院期间,前来看望他的群众络绎不绝。许多素不相识的人悄悄送来草药、偏方,几位年逾花甲的老奶奶,连连祈求谢云峰这样的好人一生平安。

“法律的尊严重若泰山,什么力量也撼不动我心中公正的砝码”

从事审判工作10年,谢云峰主审和审批案件500多起,无一起错案。谢云峰常说,公正执法和维护人民群众的利益是一致的。作为一名人民的法官,就是要通过公正执法维护人民群众直接的利益和根本利益,不能徇半点私情。

2000年11月,江永县源口水库管理局的周某、刘某因为拖欠承包款,被广西贺州市私营企业主伍某告到江永县法院。周、刘都是江永有名的能人,水库管理局的大小领导也都与谢云峰相识。案件标的虽然只有几万元,说情的人却来了一批又一批。一天,水库管理局一名主要负责人带着两名被告来到谢云峰办公室,邀他一起吃顿“便饭”,并大大咧咧地说:“怎么判还不都捏在你手里,外地人你管他那么多干什么?判他输,他还能告上天啊?!”一听这话,平时不轻易动怒的谢云峰火冒三丈:“你就这样看待我们法官、看待我谢云峰?告诉你们,法官就是法官,法官办案心中只有‘依法、’、‘公正’4个字。如果连法官都做不到公正,那群众还到哪里去寻找公正啊!”他当面吩咐合议庭成员,不能因为被告是本地人就网开一面,一定要严格依法办事。本来就理亏的周、刘二人见此情景,知道法院这一关难过,便主动提出接受调解,交付原告承包费、违约金共6万元。

“法律的尊严重若泰山,什么力量也撼不动我心中公正的砝码!”江永县法院的法官们都知道,谢云峰平生最反对的就是“人情案”、“关系案”、“金钱案”。特别是对当前一些地方在办案中存在的地方保护主义,他更是深恶痛绝,不管这种现象发生在哪里,他都要与之作坚决斗争。

去年4月,谢云峰带领办案人员来到相邻某县,依法对涉及一起合同纠纷案的某矿冶公司采取诉讼保全措施。回家的路上,该县某部门主要负责人带领20余人追上来,进行围攻。谢云峰临危不乱。他走到那位负责人面前,义正辞严地告诉他:“我们是依法执行公务,阻挠执法是要负法律责任的!”同时,将案件的来龙去脉和相关法律进行了详细解释。那位负责人听后深感惭愧,感谢谢云峰为他上了一堂法制课,主动为自己只顾地方利益而无视法律尊严表示道歉,并和谢云峰一起劝散了围攻的群众。

“春蚕到死丝方尽,蜡炬成灰泪始干。”谢云峰就是这样,在一个基层法院普通法官的岗位上像一支蜡烛默默地燃烧着自己,直到生命的最后一刻。他的一生,尽管没有干过什么惊天动地的大事,但他所做的每一件事情都散发着光,散发着热。

谢云峰简介

    谢云峰,男,1958年4月出生,汉族,法律大专文化,中共党员。1974年1月参加工作,曾任湖南省江永县委办公室干事、粗石江镇党委副书记、县委组织委员等职。1992年10月调任江永县人民法院党组成员、纪检组长、审判委员会委员,1998年5月担任该院副院长。2001年10月23日,谢云峰因患肝癌医治无效去世,时年43岁。
    谢云峰参加工作20多年,先后被评为永州市优秀纪检组长,江永县“十佳干警”,市、县优秀共产党员,两次荣立三等功。2002年5月24日,湖南省高级人民法院追授谢云峰“2001年度全省人民满意的好法官”称号,追记个人一等功,并在全省法院开展向其学习的活动。
    2002年6月27日,最高人民法院追授谢云峰同志为“2001年度全国法院系统人民满意的好法官”。
    2002年12月31日,中共湖南省委作出《关于开展向谢云峰同志学习活动的决定》,在全省开展向谢云峰同志学习的活动。

责任编辑:漆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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