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一地下赌球网站被摧毁
2006-03-21 09:21:13
中国法院网讯 (王鑫 赵光强) 3月17日,四川省成都市武侯区人民法院宣判一起建立赌球网站发展下家进行赌博的案件,法院以赌博罪判处被告人方宏轶、韩旭有期徒刑二年、一年,并各处罚金4万元、2万元。另有三名被告人被判有期徒刑缓刑,并处一定数额的罚金。
2004年11月,方宏轶伙同廖有柱及另外三人(均在逃)共同出资建立赌球网站(域名BB2-IN.NET),并由韩旭作为网站系统维护员,具体负责网站的建立、使用、维护等工作,后韩旭又邀约两个人在其家中共同制作赌球网站。网站建成后,方宏轶等人采取将赌球庄家设置为6个级别并出租,每个赌球庄家的赌球人员在20人以内,每月收取1万元租金,超过20人每增加1人再加收300元租金的方式经营并谋取非法利益。
网站建成后,被告人罗登贵于同年11月下旬租用该网站的一个赌球平台,发展赌球下家,进行地下赌球活动,并从中营利。
2005年1月,被告人钟玉蓉得知被告人颜怀春在进行网络赌球后,通过颜怀取得三星网站的赌球帐号,以返还佣金的形式为其发展赌球下家,从中获利。钟玉蓉发展了罗登贵等3人参与赌球,同时收取、赔付赌球下家赌金,由颜按赌金的7.5‰给付佣金,获取利益。
2005年3月7日,公安机关分别将方宏轶、韩旭等五人抓获归案。
2004年11月,方宏轶伙同廖有柱及另外三人(均在逃)共同出资建立赌球网站(域名BB2-IN.NET),并由韩旭作为网站系统维护员,具体负责网站的建立、使用、维护等工作,后韩旭又邀约两个人在其家中共同制作赌球网站。网站建成后,方宏轶等人采取将赌球庄家设置为6个级别并出租,每个赌球庄家的赌球人员在20人以内,每月收取1万元租金,超过20人每增加1人再加收300元租金的方式经营并谋取非法利益。
网站建成后,被告人罗登贵于同年11月下旬租用该网站的一个赌球平台,发展赌球下家,进行地下赌球活动,并从中营利。
2005年1月,被告人钟玉蓉得知被告人颜怀春在进行网络赌球后,通过颜怀取得三星网站的赌球帐号,以返还佣金的形式为其发展赌球下家,从中获利。钟玉蓉发展了罗登贵等3人参与赌球,同时收取、赔付赌球下家赌金,由颜按赌金的7.5‰给付佣金,获取利益。
2005年3月7日,公安机关分别将方宏轶、韩旭等五人抓获归案。
责任编辑:李金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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