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城灭门血案凶犯被判死刑 缘起夫妻失和
杀死妻子、女儿、妻子的侄子杀死,将岳母砍成重伤
2006-03-15 15:44:52
中国法院网讯 (高志海 冯桢)
34岁的北京市平谷区农民刘占良,在与妻子发生口角将妻子杀死后,又残忍地将女儿及妻子的侄子杀死。日前,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一审以故意杀人罪判处被告人刘占良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赔偿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共计41万余元。
刘占良与妻子杨某长期感情不和。2005年8月23日5时许,刘占良在家中因琐事再次与妻子发生口角后,持家中的铁锤分别猛击妻子及9岁女儿的头部数下,致妻、女死亡。后刘占良驾驶摩托车又窜至岳母胡某家中,趁胡不备,持胡家中的菜刀猛砍胡头部,致胡重伤。又持该菜刀猛砍杨某7岁的侄子头面部数刀,致杨某的侄子死亡。作案后,刘占良于当日向公安机关投案。
二中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刘占良不能正确处理家庭纠纷,因琐事竟以残忍手段故意非法剥夺他人生命,致三人死亡,一人重伤,其行为已构成故意杀人罪,且其犯罪性质极其恶劣,情节、后果特别严重,社会危害性极大,应依法惩处。其作案后虽能主动投案,认罪态度较好,并如实供述所犯罪行,系自首。但鉴于其犯罪手段凶残,致多人死亡,尚不足以对其从轻处罚。被告人的行为确给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造成一定的经济损失,应予赔偿。
责任编辑:李金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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