笨贼偷猪 足迹露馅
2006-03-08 09:24:04
     中国法院网讯 (钟晓文 钟继旺)  一名“技艺”不高的窃贼,在盗窃他人四头生猪后,失主竟循着生猪的足迹破获此案。3月6日,福建省武平县人民法院审结了这起案件,盗猪贼钟某辉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并处罚金1000元。

  钟某辉于1996年曾因盗窃摩托车被判刑五年,2000年3月刑满释放后,仍不思悔改。2003年1月27日凌晨1时许, 钟某辉窜至邱某的养猪场内,撬开猪圈门锁,将四头一百多斤的生猪(经鉴定价值1900多元)赶至约500米外的其朋友谢某家,对谢某谎称是自家的生猪,暂寄放谢家猪圈待售。

  当天早上6时许,失主邱某见生猪被盗,便循着生猪的足迹追寻至谢某猪圈,找到了被盗的四头生猪。失主向公安机关报案后,民警很快查清该案系钟某辉所为。钟某辉见事情败露急忙逃走,2006年1月偷偷回家时被公安机关抓获。

  法院认为,被告人钟某辉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秘密窃取他人财物,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盗窃罪。钟某辉是累犯,依法应当从重处罚,鉴于案发后认罪态度较好,且被盗生猪己追回,未给被害人造成重大经济损失,遂酌情从轻作出上述判决。
责任编辑:李金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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