铁杆彩民挪用42万输光出走终自首
2006-02-28 16:51:06
     中国法院网讯 (苏政 侯小强)  想通过买彩票中奖来改变自己的生活和工作现状,挪用单位资金41万元购买彩票的王某,2月27日被安徽省宁国市人民法院一审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四年。

  王某原系宁国市西津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办公室主任兼出纳员。2002年12月,王某开始迷上买彩票,企图通过中奖来改变自己的生活和工作现状。起初,王某还是用自己的工资来购买彩票,每次投注的金额都不大。自2003年上半年,王某开始利用单位收款员的工作便利,将单位的营业款拿去买彩票。

  2004年3月后,王某为了能中大奖,除用自己的工资收入和挪用保管的库存现金购买彩票外,利用每周代收营业款项的机会,将经手收取的营业款不及时交存银行,拿来用于购买彩票。

  2004年9月,王某因工作违纪受到上级主管部门的处分,加之他与同事之间的关系紧张,便产生买彩票中大奖后离职的想法。2004年10月,王某初步核对自己经管的帐目,发现现金短款3万余元。这笔钱仅凭王某的工资很难还上,于是,他准备多投入资金买彩票,以提高中奖率,好弥补短少的款项。

  2005年3月,王某发现自己挪用公款数额较大,无法弥补上。于是自2005年3月8日至同年4月8日,王某私自填写现金支票,加盖单位印章,分十次共提取现金30万余元。

  2005年4月至5月,王某又把单位交的旅游款和其营业款总计10万余元也拿去购买彩票。到5月底,王某发现发现这笔大额的钱已无法补齐,担心事情败露后无法面对单位同事和家人,便离家出走,在外过着担心受怕的生活,手机都不敢开。6月10日,王某在单位领导及其家人通过短信劝说下投案自首。

  另外,2004年1月,王某在宁国市医疗保险中心结算2003年12月份医疗保险刷卡门诊收入时,领取医疗保险卡门诊收入2.3万余元,未交回单位入帐,也用于购买彩票。

  在王某购买彩票期间,也曾先后中了4万余元和13万元的大奖(扣税后),但也全部被他拿去购买了彩票。

  经司法会计鉴定,被告人王某经管的单位库存现金损失额为42.65万余元,除1.2万元被他挪归个人使用未达到三个月外,余款41.45万余元均被其用于购买彩票。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王某身为国有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公款购买彩票,进行营利活动,数额巨大,其行为已构成挪用公款罪。被告人王某犯罪后主动投案并能如实供述犯罪事实,系自首,依法可予从轻或减轻处罚。被告人在羁押期间,检举揭发他人受贿犯罪事实,应认定其有立功表现,依法可予从轻或减轻处罚。被告人王某犯罪后,认罪态度较好并自愿认罪,且已退清赃款,具有一定的悔罪表现,可酌情予以从轻处罚。
责任编辑:李金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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