聚众冲击公安局"要"人 福建5村民获刑
2005-12-22 14:47:42
     中国法院网讯 (刘永强)  日前,聚众冲击公安机关,无理要求释放被依法传唤的违法村民的吕某平、陈某冰等五人,被福建漳平人民法院一审以聚众冲击国家机关罪判处拘役四个月至有期徒刑六个月不等的刑罚。该判决已发生法律效力。

  2005年9月5日下午17时许,漳平市公安局依法传唤漳平市桂林街道内溪西自然村吕某华等8名村民。吕某平、陈某冰等人在该村公路上煽动村民到漳平市公安局闹事,无理要求公安机关放人。当日17时45分,包括五名被告人在内的约三、四十名内溪西自然村村民强行冲入漳平市公安局,不听公安人员劝阻,围攻进行解释的公安人员,谩骂公安民警,致使公安局大门外道路长时间堵塞。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吕某平、陈某冰等人无理要求公安机关释放被依法传唤的违法村民,聚集多人强行冲入漳平市公安局,严重扰乱公安机关的正常办公秩序,造成极为恶劣的社会影响,其行为均已构成聚众冲击国家机关罪。
责任编辑:李金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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