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新建原县长三宗罪涉案647万受审
2005-11-16 16:53:52
中国法院网讯 (王俊华 邹雷 陈宇) 江西省新建县原县长、县委书记魏朝和因涉嫌受贿、挪用公款、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将于11月17日上午走上南昌市中级人民法院的被告席,接受审判。部分省市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社会各界群众将参加旁听。
现年53岁的魏朝和系江西省南昌县人,捕前任南昌市委农村工作部副部长,兼市政府农村工作办公室主任,曾任新建县人民政府县长、县委书记,市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
据检察机关指控,1997年至2003年3月,魏朝和在任新建县人民政府县长、县委书记期间,利用职务之便利,为多家企业谋取利益,安排他人职务升迁,非法收受他人现金财物价值计102万余元。
2001年3月,魏朝和利用县长身份,违反规定安排新建县财政局从预算外资金管理中心资金帐户外借200万元给江西智光实业发展有限公司(私有),致使该款项逾期3年才得以归还。事后,魏朝和接受该公司法人代表周某财物1.6万元。
此外,在侦查机关扣押魏朝和的现金、存单及物品中,魏朝和对345万余元不能说明合法来源。
现年53岁的魏朝和系江西省南昌县人,捕前任南昌市委农村工作部副部长,兼市政府农村工作办公室主任,曾任新建县人民政府县长、县委书记,市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
据检察机关指控,1997年至2003年3月,魏朝和在任新建县人民政府县长、县委书记期间,利用职务之便利,为多家企业谋取利益,安排他人职务升迁,非法收受他人现金财物价值计102万余元。
2001年3月,魏朝和利用县长身份,违反规定安排新建县财政局从预算外资金管理中心资金帐户外借200万元给江西智光实业发展有限公司(私有),致使该款项逾期3年才得以归还。事后,魏朝和接受该公司法人代表周某财物1.6万元。
此外,在侦查机关扣押魏朝和的现金、存单及物品中,魏朝和对345万余元不能说明合法来源。
责任编辑:李金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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