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法官为人民
2005-11-02 08:44:11 | 来源:人民法院报 | 作者:人民法院报评论员
 

    六十一年前,毛泽东同志为纪念因公殉职的张思德同志,写下《为人民服务》。从此,“为人民服务”这五个大字就更加鲜亮地闪耀在党的旗帜上,更加深刻地铭印在共产党员的心里。一代又一代共产党人以“彻底地为人民的利益工作”的业绩,阐释着对于“为人民服务”这一根本宗旨的理解,受到人民的景仰和称颂,成为学习的楷模。金桂兰,这位从黑土地上成长起来的人民法官,带着质朴的微笑,也走进了这一行列。她在人民法庭的岗位上十数年如一日“公正司法,一心为民”的行动,再一次为我们上了关于“人民法官为人民”的生动一课。

  金桂兰的事迹是平凡的。她所在的黑龙江省宁安市东京城人民法庭,地处偏远乡镇,受理的案件绝大部分是普通民事纠纷,几乎没有什么轰动性的大要案。但是,当地人民群众称她是“咱们农民的法官”,是自己的“亲姐妹”,是“伟大的女人”。这是为什么?这是因为金桂兰在她全部的司法活动中,始终自觉贯彻了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金桂兰十几年来主审案件1050件,90%以上是以调解方式结案,没有再审、改判,没有超审限,没有上访缠诉。更突出的是,她对待当事人像春天般温暖,为他们做了一件又一件好事,让他们在法庭“受到公正的待遇”的同时,感受到人民法官的关心、爱护和赤诚。

  有人或许会有疑问:不是强调法官要居中裁判吗?给当事人洗衣服、买午饭,另一方当事人会不会产生“合理怀疑”?等等。金桂兰所在法院的领导说得好:“金桂兰最大的特点,是与当事人的心融合在了一起。她始终把老百姓的事放在自己的心上,用群众的利益来衡量自己的工作。”“用群众的利益来衡量自己的工作”,这就是全部问题的答案。这就是人民群众信任、喜爱这位女法官的原因。这就是向金桂兰学习的本质内容。法庭上,金桂兰面对的是原告、被告,法庭之下,金桂兰面对的是父老乡亲。“老百姓来打官司,本来就不容易,怎么能让他挨饿受冻啊。”在金桂兰这质朴的回答后面,跃动的是一颗“司法为民”的火热红心。金桂兰关爱群众,群众对她赋予极大信任。金桂兰生病住院,就经常有人到法庭询问:“金法官啥时候来呀?我这案子得让她办。”“司法为民”的行动,赢得了司法公信力,树立了司法权威。二者之间的辩证关系,如此生动地展现在这里。

  像许多先进人物的经历一样,金桂兰能够成为一名优秀法官是因为她工作在一个充满正气的集体。东京城人民法庭是一个与金桂兰一起成长的先进法庭。当地群众反映说:“现在东京城的法官个个都像她,待人接物和风细雨。有这样的法官,老百姓就有靠山了。”这就告诉我们,“公正司法,一心为民”是人民法院的工作指针,也是人民法官人生观、价值观的核心内容。金桂兰这样做了,东京城人民法庭的法官们这样做了,所有的人民法官都应该这样做。我们大张旗鼓地宣传金桂兰法官的事迹,就是希望全国法院的同志从中获得教益,受到启发,把“公正司法,一心为民”的指针全面落到实处,使“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优良传统在人民司法实践中进一步发扬光大,为推进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提供更加有力的司法保障。

责任编辑:陈秀军
网友评论:
0条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