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农民诈骗大学生父母巨额医疗费
2005-10-14 15:09:35
     中国法院网讯 (梁平)  10月14日,震惊全国的“12·26”系列诈骗案的五名被告人在重庆市丰都县人民法院接受宣判。法院以诈骗罪判处被告人熊伦等有期徒刑十年零六个月到三年;总计并处罚金6万元。

  2004年10月7日,重庆市丰都县龙河镇农民熊伦、隆洪木、岑伟、谷晓钢在丰都县三合镇隆洪木的承租屋内,通过笔记本电脑在互联网上查找到上海市兰坪路301弄22支弄61号802室居民李某和其子李淼(在校大学生)的联系电话等相关资料后,冒充其子李淼所在学校的教师和医院的医生,用移动电话向李某谎称李淼在北京出了车祸,急需汇入5万元人民币进行抢救。被害人李某即按照被告人所提供的农行卡帐户存入了5万元。被告人通过电话查询该款到银行帐号后,由被告人岑伟将人民币5万元取出,然后将银行卡和移动电话卡销毁。之后,四被告人将该款进行分赃,被告人隆洪木、熊伦各分得1.5万元,被告人岑伟、谷晓钢各分得1万元。

  同年10月9日,被告人熊伦、隆洪木、岑伟、谷晓钢、冉启明、朱小龙(在逃)在丰都县三合镇,采取上述方法骗取了云南省昆明冶金专科学校学生赵伟的父亲人民币1.6万元。

  同年11月2日,被告人熊伦、谷晓钢、熊成兵(在逃)在重庆市渝中区熊成兵的承租房内,以相同的方法骗取了湖北省江汉石油学校学生郭小华的父亲人民币5万元。

  同年11月5日,被告人隆洪木、冉启明伙同张顺海(在逃)在重庆市綦江县城一旅馆内,采取相同的方法骗取了重庆信息工程学院学生罗红东的祖父人民币8000元。

  同年11月23日,被告人隆洪木、岑伟及杨洪、杨成金、杜辉兵(在逃)在丰都县三合镇,采取相同的方法骗取了在黑龙江省牡丹江市读书的学生罗大伟的父亲人民币5万元。

  同年12月25日,被告人隆洪木、岑伟及杨洪、毛传文、孙志勇、杨成金(在逃)在丰都县三合镇,采取相同的方法骗取了在辽宁省大连读书的学生张龙宝的父亲人民币5万元。

  五名被告人共骗取被害人人民币22.4万元。本案在审理过程中,部分被告人退清了赃款。
责任编辑:李金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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