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铐少年刀架警察脖子威胁放人
2005-10-13 09:45:15
     中国法院网讯 (曾五保)  双手被铐后,刘某竟与同伙持刀威逼警察开铐放人。近日,江西省吉水县人民法院以妨害公务罪判处被告人刘某有期徒刑六个月。

  2003年11月16日下午,时年16岁的刘某伙同周某、黄某、庄某、王某等人(均另案处理)在吉水县螺田镇境内,擅自拦截曾某装运杂木的货车,并对曾某进行殴打。当晚7时许,螺田公安派出所接到曾某的报警后,所长罗某、民警谭某随曾某一同来到案发现场。

  民警在依法传唤刘某等人去派出所接受调查遭拒的情况下,决定实施强制传唤,当即将刘某、黄某、庄某三人铐住,在铐周某、王某时,周某奋力反抗并狂叫拿刀来。于是,刘某等五人迅速转身抽出早已备好的砍刀,架在民警颈部,威胁民警开铐放人,且不准打电话向领导汇报,但被二警察严辞拒绝。刘某等五人便将警车玻璃砸烂,然后带铐怆惶逃离现场。2004年年底,刘某等人被捉拿归案。
责任编辑:李金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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