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昌团伙一年39次盗窃通信电缆49万受审
2005-10-10 12:51:42
     中国法院网讯 (王俊华 田勇 吴小萍)  以胡春根、刘兵、袁家敏、褚跃平、钟荣才、徐相金为首的29人盗窃团伙,涉嫌39次盗窃通信电缆,价值49万余元。10月10日,江西省南昌市中级人民法院对这起团伙盗窃进行公开开庭审理。

  胡春根、褚跃平、徐相金均系南昌市郊无业人员;刘兵、袁家敏、钟荣才原为南昌市电信局通信工程公司工人。

  据检察机关指控,胡春根、刘兵、袁家敏、褚跃平、钟荣才、徐相金等人纠集市郊部分无业人员及市电信局通信工程公司部分工人,组成29人盗窃团伙,专门以通信电缆为作案目标,实行盗销“一条龙”。

  2004年1月至10月间,胡春根等人时分时合,采取昼伏夜出的办法,窜至南昌市内及市郊城乡结合地带,疯狂盗窃通信电缆39次,被盗通信电缆价值49万余元。销赃所得被该团伙成员以一定比例瓜分,全部用于个人挥霍。

  鉴于作案人数及作案次数较多,该案庭审时间将持续3天。
责任编辑:李金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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