颇受媒体关注的河南农民冯银保状告百度名誉侵权纠纷一案又有新的消息,百度在收到起诉书后向法院提出管辖异议。9月29日,河南省获嘉县人民法院裁定驳回了百度的申请,继续对该案进行审理。
冯银保是河南省获嘉县的一个农民,2002年他筹资组建了一个生产草绳机的工厂,经过几年的努力,销售量基本稳定在每月千余台左右。今年5月份以来,冯银保的工厂的销售量突然大幅度降低,最后不得不停止生产。后来他发现,自今年4月30日起,在百度网站上有大量的帖子和回贴用极其下流、庸俗、不堪入目、极其夸张的语言对他经营的永富草绳机厂及其本人进行辱骂、诽谤,捏造一些莫名的虚假事实对永富草绳机厂商业信誉和商品声誉进行诋毁,造成他经营的草绳机厂销售业绩直线下滑、濒临破产。冯银保多次致电百度要求删除上述帖子,但百度的工作人员一直以种种理由推脱。7月15日,冯银保委托的律师函告百度,要求立即删除帖子,并要求一周内提供发帖者个人资料。7月16日,百度才将诽谤信息删除,但并未提供发帖者的任何信息。为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8月31日,冯银保向河南省获嘉县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将百度在线网络技术(北京)有限公司推上了被告席。
百度在提交答辩状期间对管辖权提出异议,认为他们的公司在北京市海淀区注册经营,百度网站的网络服务器也存放在北京市,而不在河南省,河南省获嘉县人民法院对此案不具有管辖权。
经过审查,河南省获嘉县人民法院认为,原告冯银保所诉案件事实,是基于被告百度在线网络技术(北京)有限公司其网上发布的有关方面的信息,严重损害原告商业、商品信誉,属名誉权侵权纠纷案。对名誉权侵权纠纷案件,我国有关法律、法规及最高人民法院的司法解释均有相应规定。原告冯银保的住所地在河南省获嘉县境内,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名誉权案件若干问题的解释》的有关规定,可以原告住所地作为侵权结果发生地确定管辖。因此,获嘉县人民法院对本案具有管辖权。
该案将在近期开庭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