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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一篇报道反响强烈
广东热学黄学平
2005-09-16 15:22:00 | 来源:人民法院报 | 作者:记者 张慧鹏 李汝健 王华兵
本报6月14日刊登通讯《一个新时期法官的忠诚》,报道了广东省郁南县原法官黄学平生前的先进事迹,在广东各界引起强烈反响。
黄学平由一个普通的打字员成长为一名副庭长,在审理破产案件过程中,忘我工作,千方百计为企业重组多方奔走,体现了一个共产党员的高风亮节和一个人民法官的崇高品质。2002年5月20日,他在前往阳春市青山监狱办理案件途中以身殉职。日前,广东高院党组作出决定:追记黄学平个人一等功,并号召全省法院广大法官及其他工作人员向他学习。
本报报道后,广东省委副书记、省纪委书记王华元,省委常委、宣传部长钟阳胜先后作了批示,要求深入学习宣传黄学平。今天,《南方日报》、《羊城晚报》、《广州日报》均在头版头条或重要位置刊登了长篇通讯,广东电台、广东电视台、南方电视台、南方网也分别在重要时段播发了有关报道。
黄学平由一个普通的打字员成长为一名副庭长,在审理破产案件过程中,忘我工作,千方百计为企业重组多方奔走,体现了一个共产党员的高风亮节和一个人民法官的崇高品质。2002年5月20日,他在前往阳春市青山监狱办理案件途中以身殉职。日前,广东高院党组作出决定:追记黄学平个人一等功,并号召全省法院广大法官及其他工作人员向他学习。
本报报道后,广东省委副书记、省纪委书记王华元,省委常委、宣传部长钟阳胜先后作了批示,要求深入学习宣传黄学平。今天,《南方日报》、《羊城晚报》、《广州日报》均在头版头条或重要位置刊登了长篇通讯,广东电台、广东电视台、南方电视台、南方网也分别在重要时段播发了有关报道。
责任编辑:漆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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