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月饼近9成合格 过度包装依然有
2005-09-01 16:14:25 | 来源:中国消费网-春城晚报 | 作者:曾沛云 朱应晓
  中秋节将至,市场上的月饼质量状况如何呢? 昨天,记者从昆明市中秋月饼检查协调办公室(以下简称月饼协调办)获悉,昆明市场上的月饼经抽样检测,一次检验合格率达87.4%,但月饼过度包装问题仍存在。

  检验:合格率达87.4%

  为确保中秋月饼质量的卫生安全,昆明市质量技术监督局、昆明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昆明市卫生局依照《昆明市中秋月饼质量安全监督管理规定》,自7月25日开始,共同组建了昆明市中秋月饼质量监督检查协调办公室,联合对生产经销中秋月饼质量卫生监管。

  截至昨日,联合执法小组共监督检查了全市262家中秋月饼生产、经销企业,重点对月饼生产企业的原料、生产、卫生条件和外埠月饼生产经销企业的主体资格进行检查,并对各类中秋月饼共3672余吨抽样检验543批,产品一次检验合格率为87.4%。

  此次检查中,部分企业产品检验不合格,主要原因有工艺技术水平不高、设备设施、环境空气等消毒杀菌不严,原料质量不合格等造成产品微生物、酸价、过氧化值等质量卫生指标超标。

  包装:月饼盒竟是古筝

  月饼包装过度的问题仍然存在,其中最夸张的是,有一盒月饼的外包装容器竟然是一个古筝!昨天下午,记者在昆明市质量技术监督局看到,古筝盒里装着8个月饼,还有精致象棋、酒具、文房四宝等礼品,这个月饼盒的标价高达990元。

  在前卫镇广丰等大型食品批发市场的检查中,执法人员发现多数月饼经销门市或单位能出示质量检验合格备案登记证明,但存在内外标识不符、过度包装、涉嫌搭售等违法行为。如外包装标注为南京××食品公司生产,内装月饼则又标为玉溪××食品厂生产;桂美轩月饼授权生产的个别企业不标注真实产地企业名称、地址和未在最小销售包装上标注企业名称等;外包装盒明确标注为“××中秋月饼”,而里面却装售有月饼、红酒、巧克力糖、茶叶等。

  监督: 不得过度包装牟利

  月饼协调办相关负责人表示,各月饼生产、经销企业要依法经营,确保中秋月饼质量安全,遵守市场秩序。对未经监督抽查检验合格的月饼及中秋节日食品,不得出厂和进入市场销售;凡进入市场销售的中秋月饼,必须出示《昆明市中秋月饼产品质量监督检查合格备案登记证明》;对经营销售包装标称为“中秋月饼”产品的,包装盒内一律不得摆放搭售其他食品或非食品商品,以及含在该中秋月饼价格内的贵重赠品等;经营销售中秋月饼产品的,应明码标价,不得过度包装牟取暴利;不得违反消费者意愿强行搭配销售等。而对以上违法行为继续执意不改者,有关职能部门将依法查处。

  如果你在市场上发现过度包装的月饼或是内外包装上的标识不相符的月饼产品,你可以拨打12315和4637337投诉。
责任编辑:陈秀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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