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信贷员违法放贷87笔 百万打水漂
2005-09-01 14:24:59
     中国法院网讯 (刘秋苏)  江苏省丰县一农村信用合作社信贷员张某某违法放贷87笔,致使百万余元贷款打了水漂,造成了重大经济损失。今天,丰县人民法院依法以违法发放贷款罪判处被告人张某某有期徒刑1年,并处罚金人民币3万元。

  现年33岁的张某某,原是丰县某农村信用合作社信贷员。自2001年至2003年期间,张某某为了更好地完成放贷任务,违反有关发放贷款的法律和行政法规,多次更改借款人毛某某、吕某某二人提供的多份他人的身份证号码和住址,盲目违法发放贷款87笔,贷款数额达125.7万元。案发后,追回贷款20万元,但仍有105.7万元贷款至今无法收回,给金融部门造成了重大的经济损失。
责任编辑:李金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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