岳父聚众冲击派出所"搭救"女婿
2005-08-29 14:26:34
     中国法院网讯 (齐光辉 连晓琳)  近日,为“搭救”女婿而心存法不责众侥幸心理,结伙冲击公安机关的高某,被河南省禹州市人民法院以聚众冲击国家机关罪判处有期徒刑八个月。

  年过五旬的高某系禹州市浅井乡某村村民。2002年10月3日,高某的女婿张某某与同村村民高某某酒后在浅井乡电管所与他人殴斗。下午3时许,禹州市公安局浅井派出所民警根据报案,将张某某、高某某二人带回派出所讯问。4时许,高某听说女婿被派出所“扣押”,不问详情便伙同郭涛、张飞、张亭、高小远、高伟、高小彩、张小雪(化名,均已判刑)等多人赶到浅井派出所院内吵闹。之后,高某等人看到张某某、高某某二人身上有伤痕,便以为民警殴打了张某某、高某某二人,怒火中烧,不等民警说明张某某、高某某二人受伤的原因,便跺开派出所指导员张某办公室的门,将张某拉到院内,按倒在地拳打脚踢,该所所长朱某见此情形,赶忙上前劝阻,高某等人又对朱某进行殴打,致使该所正常工作无法进行。后经法医鉴定,张某、朱某二人被评定为轻微轻。事发后,高某自感事情不妙潜逃至外地,2005年6月2日被公安机关抓获。
责任编辑:李金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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