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卫生厅昨通报一起行政违法案件 拿下乱执法者
2005-08-18 14:31:02 | 来源:河南报业网-今日安报 | 作者:李红
在河南省卫生监督所已经立案并作出处罚的情况下,漯河市卫生监督机构又对其重复立案再次处罚。昨日,省卫生厅通报了这起明显的行政违法案件,涉案人员将被调离执法岗位、取消执法资格。
据介绍,漯河市中心医院二分院是近期由省卫生厅统一部署,省卫生监督所组织具体实施查处的“254双向消瘤工程”一案中所涉及的7家医院中的一家医院。由于该案涉及郑州、焦作、漯河等7个省辖市,涉案金额1400万余元,因此被省卫生厅列为各有关省辖市卫生监督机构协同联合查处的跨省辖市连锁大案。
经查实,漯河市卫生监督机构在处理漯河市中心医院二分院的过程中不仅违反行政办事程序,在省卫生监督机构统一立案后,仍另行立案,而且还存在行政处罚文书不完整、行政处罚决定依据的相关材料不符合行政执法的有关要求、缺少听证程序以及先下达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再进行合议等违反卫生行政执法程序的行为。
根据《全国卫生监督机构工作规范》、《卫生监督稽查工作规范》和《卫生行政执法责任制若干规定》的有关规定,昨日,省卫生厅作出了撤销漯河市卫生局对漯河市中心医院二分院非法行医案的行政处罚决定;对漯河市卫生监督所给予警告,并在全省卫生系统通报批评,并责成漯河市卫生局对具体办案人员给予调离执法岗位、取消执法资格等处理。
据介绍,漯河市中心医院二分院是近期由省卫生厅统一部署,省卫生监督所组织具体实施查处的“254双向消瘤工程”一案中所涉及的7家医院中的一家医院。由于该案涉及郑州、焦作、漯河等7个省辖市,涉案金额1400万余元,因此被省卫生厅列为各有关省辖市卫生监督机构协同联合查处的跨省辖市连锁大案。
经查实,漯河市卫生监督机构在处理漯河市中心医院二分院的过程中不仅违反行政办事程序,在省卫生监督机构统一立案后,仍另行立案,而且还存在行政处罚文书不完整、行政处罚决定依据的相关材料不符合行政执法的有关要求、缺少听证程序以及先下达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再进行合议等违反卫生行政执法程序的行为。
根据《全国卫生监督机构工作规范》、《卫生监督稽查工作规范》和《卫生行政执法责任制若干规定》的有关规定,昨日,省卫生厅作出了撤销漯河市卫生局对漯河市中心医院二分院非法行医案的行政处罚决定;对漯河市卫生监督所给予警告,并在全省卫生系统通报批评,并责成漯河市卫生局对具体办案人员给予调离执法岗位、取消执法资格等处理。
责任编辑:陈秀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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