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叫琪瑜琼,有网友戏称我为“其语穷”。“其语穷”,按照字面理解,就是无话可说也!今天是中国法院网开通三周年纪念日,我在中国法院网法治论坛上也快半年了,因此,虽然我“其语穷”,但我仍然应该找一点话来说说!
我是一个诉讼案件的当事人,我到中国法院网法治论坛上来是为了学法,是为了寻求正义和公平的。我是今年3月27日注册的,注册号为40785,而截止现在,半年时间不到,注册号已经迅速的变为95338了。由此可见中国法院网及法治论坛发展之迅猛、人气之旺盛!在此,我热烈祝贺中国法院网开通三周年,并祝中国法院网及法治论坛越办越好!
在中国法院网及法治论坛迅猛发展的同时,我觉得我也与中国法院网及法治论坛同行,我在此学到了不少的东西,也取得了长足的进步,具体收获如下:
其一,我这样一个“其语穷”的人,为了学法,为了追求正义和公平,在半年不到的时间里,居然也发表了675张帖子,混了一个中国法院网法治论坛的高级成员。
其二,我以前从未接触法律,对法理更是一窍不通,想不到我在中国法院网法治论坛上学法后,现在也能参加一些法学争鸣的探讨了,甚至在民商事版之“本案应驳回诉请还是以被告明示毁约或解除条件成熟支持主张”这个精品贴讨论中竟占了26帖,冒充了一次讨论主角。
其三,在我的诉讼案中,以前对本案的第三人究竟是谁一直弄不清楚,在法治论坛民商事版块展开“本案的第三人究竟是甲还是乙?”的讨论后,通过广大网友对此的探讨,使我明白了谁才是本案的第三人。我根据本案的实际情况和法律的相关规定,总结出了六条乙不能作为本案第三人的理由,使得一审法院最终没有把乙作为本案的第三人。
我以上的这些进步,是与中国法院网给我提供了法治论坛这个平台分不开的,是与各位版主的辛勒劳动和无私奉献分不开的,是与广大网友大力的支持和邦助分不开的,对此,我表示衷心的感谢!但是,我们应该清楚的看到,中国的法治现状还不如人意,受各种因素的影响,我们的司法权威还未建立,,各种有法不依的现象还十分严重,广大人民十分渴望正义和公平,而所有这一切的实现,都有待于我们的共同努力。
为尽快建成中国的法制社会,让我们与中国法院网及法治论坛同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