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获嘉国土局副局长挪用3万公款被判2缓3
2005-08-10 16:27:19
     中国法院网讯 (陈和耀 高素兰)  河南省获嘉县原国土局副局长贾风雨因挪用3万公款,日前被获嘉县人民法院以挪用公款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缓刑三年。

  法院经审理查明,2002年1月25日,贾风雨到获嘉县石油公司打条收取中国石油公司河南分公司因违法占地应交纳的款项3万元,后未上交局财务室,也未对相关手续予以完善。案发后,被告人贾风雨已将赃款全部退缴获嘉县人民检察院。

  获嘉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贾风雨利用职务之便,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其行为已经构成挪用公款罪。鉴于被告人贾风雨归案后认罪态度较好,确有悔罪表现,不致再危害社会,且已经退缴全部公款,可以酌情从轻处罚,法院遂作出了以上判决。
责任编辑:李金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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