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案例法律关系分析法
2005-08-01 10:34:35 | 来源:人民法院报 | 作者:詹 昊
  要回答好民法论述题,首先必须了解民法案例分析的基本方法。

   所谓法律关系分析的方法,是指通过理顺不同的法律关系,确定其要素及变动情况,从而全面地把握案件的性质与当事人的权利义务关系,并在此基础上,通过逻辑三段论的适用以准确适用法律,做出正确的判断的一种案例分析方法。

   大致而言,法律关系分析法可以分为两个步骤:第一步骤:考查案件事实所涉及的法律关系。第二步骤:考查法律适用。

   第一步骤:考查案件事实所涉及的法律关系

   1.在进行司法考试民事案例分析时,首先必须先行确立该案的民事法律关系事实构成。由于案例中给出的事实并不等同于法律事实,而只有那些特定的、能够引起法律关系变动的事实,才是对分析案例有意义的事实。只有找出那些有意义的法律事实,在此基础上才能整理、归纳出本案的民事法律关系事实构成。

   2.法律关系之所以发生变动,其原因在于特定的法律事实的发生,这其中包含了事件和行为。由此,在寻找法律关系时,我们必须认真寻找案情介绍中的事件与行为。

   以2004年第四卷第七题为例。

   本案案情介绍中,能够引起相应法律关系发生的自然事实并不存在,但主体的行为主要有:1.甲男居住在乙女的隔壁。2.甲时常聚集三朋四友在家打麻将。3.甲拉住乙的衣服说:“我是赌徒,你就是妓女。”4.在双方挣扯间乙衣服被撕破,上身部分裸露。5.乙女所在的外企将乙辞退。

   单就民事法律关系而论,甲的行为1可能引起相邻法律关系,行为2因为侵犯了乙的正常休息与安宁居住的权利而产生侵犯一般人格权法律关系,甲的行为3、4可能发生侵犯名誉权、财产所有权的法律关系。外企的行为可能产生劳动合同关系争议,但与该题的要求不符,略去,但可以作为甲的行为3、4的影响程度进行分析。

   对案例进行分析,切忌遗漏法律关系,因为标准答案中的分数往往依据答案中的知识点进行给分。为了防止法律关系的遗漏,最佳的办法就是力求将案情中的事件与行为全部分辨出来,一一进行分析。一般来讲,事件不太容易遗漏,而主体的行为则容易遗漏,特别是本案中的主体有一系列连续行为之时。在进行整理、分析时,务必注意案情陈述中主体的各个动作,如本案中的比邻而居、打麻将、辱骂、撕破衣服等等。

   3.民事法律关系事实构成一旦确定,请依据法律关系三要素(主体、客体、内容)对法律事实构成进行分析。看该事实构成是否确立、变更、终止了民事权利义务关系。如果有些行为与事件并未引起法律关系的变动,切忌胡乱联系,望文生义。在确立每个法律关系时,务必明确其主体、客体与内容。同时,也可以以法律关系的三要素内容来检验自己对于法律关系的确定是否正确。

   如果考生对个人的分析持有异议,不妨从法律关系三要素(主体、客体、内容)三方面进行一一对应检查,最重要的是客体要素的判别。

   第二步骤:考查法律适用

   在完成了第一步即确定了法律关系事实构成,进而明确法律关系的基础上,第二步就必须查找适用法律关系的法律规范。这一过程就是逻辑三段论推理的过程。

   在适用法律规范之时,要注意以下几点:

   1.正确适用法律规范的前提是正确记忆相关法条,但如果你不能完全、准确记忆该法条,不必沮丧,回答出相关法条所属的法律法规、司法解释的名称即可;如有必要,可以进一步指出该法条的内容(如不能精确记忆,可以说出大致内容,但要点不能有误)。

   2.若案情涉及到刑事犯罪问题,考生务必严格把握罪与非罪的界限,严格依照犯罪的构成要件加以分析,切忌夸大一般民事违法行为的后果。

   3.考试题要求你提出可以选择的法律途径,请考生务必从“求全责备”的法律思维特点出发,将可以选择的法律途径一一列出,千万不能有所缺漏。

   至此,法律适用上的三段论过程全部完成。

   结语:1.其实我们在实践中分析案例、适用法律之时,或在回答司考试题之际,有的人虽未全面掌握法律关系分析法,但在内心的推理过程中会不自觉地适用法律关系分析法。倘若我们能有意识地对此方法加以掌握,并自觉地运用到答题中去,岂不可以起到事半功倍的作用?

   2.笔者认为在司法考试中适用法律关系分析法,最关键的一步是找准找齐案中的法律关系,寻找法律关系最为有效的线索就是案情中的事件与行为。考生必须锻炼出敏锐的法律思维,一旦发现相关的事件与行为,就应主动去寻找对应的法律关系。
责任编辑:陈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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