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烟源等12名被告人非法销售“六合彩”案宣判
2005-05-27 09:22:40
     中国法院网讯 (吴美红 蔡鸿铭)  5月26日上午九时,福建省泉州市永春县人民法院对陈烟源等12名被告人非法销售“六合彩”一案进行公开宣判,陈烟源等12名被告人犯赌博罪,分别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六个月到一年四个月,并分别处罚金35万元到1万元。

  法院经审理查明:2004年在9月16日至30日间,被告人陈烟源、陈明桂、陈光域、郭华树、邱江滨以营利为目的,合伙在泉州市福新花园602室通过电话联系、银行转帐和现金交易的手段非法销售外围“六合彩”,采用在开彩当日各自接下线彩民的“六合彩”单、然后一起结算盈亏总金额的方式,按每人参股的比例及赔率差和点水差分成,从而获取非法收益。同时,雇用被告人吕荣体、陈江源、陈明灿、汤亚娜、吴巧玲、李冬梅、王金环帮助接听外围“六合彩”投注电话、进行记录、录入电脑进行统计,并由陈江源在销售日当天租车接送其他被告人到上述地点进行销售,共计非法销售“六合彩”七期350.8488万元。

  永春县人民法院认为,永春县人民检察院对陈烟源等十二被告人指控的罪名成立。被告人陈烟源、陈明桂、陈光域、郭华树、邱江滨以营利为目的,采用非法销售外围“六合彩”的手段进行聚众赌博,共计合伙销售外围“六合彩”3508488元,被告人吕荣体、陈江源、陈明灿、汤亚娜、吴巧玲、李冬梅、王金环被雇佣帮助他人非法销售外围“六合彩”,陈烟源又非法销售外围体育彩24375元,其行为均已构成赌博罪,依法应予惩处。被告人陈烟源、陈明桂、陈光域、郭华树、邱江滨在共同犯罪中起主要作用,是主犯,应当按照各自所参与的全部犯罪处罚,又考虑各自在全部犯罪过程中的所起的作用,及认罪态度,悔罪表现,处予相应的刑罚;被告人吕荣体、陈江源、陈明灿、汤亚娜、吴巧玲、李冬梅、王金环受雇佣帮助他人非法销售外围“六合彩”,在共同犯罪中起次要作用,是从犯,依法予以从轻处罚。被告人陈烟源、吕荣体、陈江源、陈明灿、汤亚娜、吴巧玲、李冬梅、王金环归案后认罪态度较好,予以酌情从轻处罚。郭华树、陈明桂、陈光域、邱江滨认罪态度不好,予以酌情从重处罚。
责任编辑:陈秀军
网友评论:
0条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