守库员擅离职守 枪弹失控酿惨祸 固始金库值班员受审
2005-05-26 16:42:20
固始金库值班员受审
中国法院网讯 (吕志豪 霍精锐) 5月25日,河南固始“2·13”持枪杀人案事发当晚金库值班员黄锡莹玩忽职守案在固始法院开庭审理。
公诉机关指控,2005年2月13日,被告人黄锡莹和马岗营业所副主任费固家根据该所春节值班表安排(两人值班),进入该所金库执行看守任务。不久,费固家让黄锡莹用钥匙打开枪柜。黄锡莹打开枪柜后离开金库回家休息。费固家趁机从枪柜中取出56式半自动步枪和20发子弹,将子弹装入枪后,直奔该所主任苏道胜家,喊开门后开枪射击,致使苏道胜及其家人三人死亡、一人重伤。
公诉机关认为,被告人黄锡莹是银行工作人员,应视同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其值班时擅离职守,致使枪弹轻而易举成为他人杀人凶器,造成三死一重伤的严重后果,应按玩忽职守罪严惩。
法庭将择日作出宣判。
公诉机关指控,2005年2月13日,被告人黄锡莹和马岗营业所副主任费固家根据该所春节值班表安排(两人值班),进入该所金库执行看守任务。不久,费固家让黄锡莹用钥匙打开枪柜。黄锡莹打开枪柜后离开金库回家休息。费固家趁机从枪柜中取出56式半自动步枪和20发子弹,将子弹装入枪后,直奔该所主任苏道胜家,喊开门后开枪射击,致使苏道胜及其家人三人死亡、一人重伤。
公诉机关认为,被告人黄锡莹是银行工作人员,应视同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其值班时擅离职守,致使枪弹轻而易举成为他人杀人凶器,造成三死一重伤的严重后果,应按玩忽职守罪严惩。
法庭将择日作出宣判。
责任编辑:陈秀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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