划定乞丐禁讨区有违法制精神
2005-05-11 16:29:52 | 来源:人民网 | 作者:廖祖笙
  日前,大连市级党政机关100米范围内被划入了禁讨区域。其实,乞丐也是党政机关的服务对象,面对乞丐,为什么政府部门首先想到的不是去帮助他们,而是要他们“离我远些”?

  日前召开的大连市政府常务会议原则通过了《大连市关于加强乞讨管理的规定》,这是全国第一个城市加强乞讨管理的规章,该《规定》将市级党政机关100米范围内也划入了禁讨区域(据5月10日《新京报》)。

  我相信,在大连市党政机关的办公大楼内,不难看到“为人民服务”这样几个大字。何谓人民?《辞海》告诉我们,百姓就是人民!说乞丐也是百姓的一员,人民的一员,我想不会有人反对。既然乞丐是人民的一部分,我们的党政机关素来也是以为人民服务为宗旨的,那么,就应该同等看待衣衫褴褛的乞丐和锦衣华服的有钱人,而不能违背宪法和社会伦理,去限制乞丐的活动自由。只要是在公共场所,任何人都可以走动,哪怕他是一个乞丐!“我是在为你服务,但你要在100米以外!”大连市政府出台此《规定》的同时,能理直气壮地这么说吗?

  我想,大连市制定这样一个“禁讨令”的原因,或者是维护城市形象,或者是给党政机关创造更好的办公环境。但是,起草及通过这个规定的人,是否想过乞讨者的存在,正是对一座城市良心的提示,如果一座城市连乞丐的人身自由都被限制,强势公权可以随意对弱势者呼喝“你必须离我100米以外”,这样的城市还有什么形象、温情可言?

  要更好地为人民服务,就离不开密切接触人民群众。为何我们的党和政府,不将办公地点设在风光旖旎、鸡犬桑麻之地,而要设在人声鼎沸的闹市?图的就是可以更广泛地接触人民群众,更好地为人民服务!乞丐理所当然属于党政机关要关注、服务的对象。

  党政机关100米范围内有几个乞丐出现,非但妨碍不了工作人员办公,相反还有利于增强党政工作人员的社会责任感,使他们认识到扶贫治贫的紧迫性。我们一再提倡党政领导要走出机关,深入基层体察民情,为什么当一些乞丐因生活窘迫沿街乞讨时,政府部门首先想到的不是去帮助他们,而是要他们“离我100米以外”?再者,如果党政官员对眼前生活艰难的人民“敬而远之”,却跋山涉水、走村串巷去体察民情,就会显得可笑而又做作。

  请铭记乞丐也是人民的一部分!任何城市都无权跳离宪法的框架,自设条规对人民中的某个群体说:“你必须离我100米以外!”(原载:《齐鲁晚报》)
责任编辑:漆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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