歧视河南人案5月开审 开全国先河
2005-04-21 09:17:37 | 来源:新华网--成都商报 | 作者:赵倩 姚远
  因在辖区内悬挂“坚决打击河南籍敲诈勒索团伙”字样的横幅,深圳市公安局龙岗分局本月15日被河南籍郑州市民李东照、任诚宇告上法庭,要求其在国家级媒体上公开赔礼道歉,郑州市高新区人民法院正式受理了此案。据悉,这是我国首例法院正式受理的地域歧视案件。

  专家指出,判决结果关乎宪法规定的公民权利能否落实,因此具有重大的法治意义,且官司涉及一个地域的居民群体,因此还具有“公益诉讼”性质。本报记者就此进行了深入采访。

  成都女婿任诚宇

  “为改变对河南人的偏见而战”

  4月17日,记者联系到了郑州市民任诚宇,巧的是任正在成都。现年34岁的任诚宇是河南国基律师事务所律师。他也是一名成都女婿,两年前,他娶了一名成都女律师,他的家因此安在了成都。“每隔一两个星期,我都会回成都和家人团聚。”

  “之所以要提起这次诉讼,是因为长期以来的地域歧视已经不再是民间声音,而是上升到了司法机关。”任诚宇说,3月31日,他在网上以及当地几家报纸上看见了关于“横幅事件”的报道。“我要为长期以来对河南人的偏见而战。”

  “派出所的行为借助公共管理权力将民间好恶通过有形形式表达出来,具有严重导向性。我是以一个普通河南公民的身份提起诉讼的,这是一场公益诉讼,而非一次作秀。”任诚宇称,这次通过法律手段解决问题,就是想通过理性形式让有关国家机关能够纠正地域歧视的观念,告诉其他河南人如何维护自身权利。

  河南律师李东照

  “我也曾上过河南老乡的当”

  4月18日,记者赶赴郑州,了解整件事情的进展。在郑州市区一酒店大堂,记者见到了此案的另一关键人物———李东照。

  50岁的李东照也是河南国基律师事务所律师。他委婉地表示,在提起诉讼后,自己面临很大压力。李东照表示,“有网友说,我和小任是为了出名,为了钱。我们在诉状中没有提一分钱赔偿,只要求深圳公安局龙岗分局在国家级媒体上向河南籍人群公开赔礼道歉,为河南人的名誉讨要说法”。

  同样是在外地出差,一次买东西,李东照被骗了,而骗他的人就是自己的河南老乡。“说实话,有些河南人在外地的名声不太好。”李东照说,但极少数河南人的行为绝不能代表整个河南,任何地方个人的素质都有差别,况且一个人的行为怎么说也不能用地域来界定。

  李东照透露,在郑州高新区人民法院立案前,为了立案,他和任诚宇先后跑过郑州两家区级法院,由于“地域歧视”在法律上没有具体规定,两家法院都没有立案。

  法院院长

  开全国先河法院没有压力

  4月19日,本报记者对46岁的郑州市高新区人民法院院长郑水泉进行了独家专访。据悉,正是在郑院长的坚持下,高新区人民法院才最终受理了此案,使“横幅事件”变成一起法制事件。

  成都商报:立案的原因和主要依据是什么?

  郑:这件案件是作为民事案件受理的,具体案由是侵犯公民名誉权。法院按照《民事诉讼法》的规定以及最高法院的司法解释受理了此案。

  成都商报:事情发生在深圳,为什么郑州高新区可以受理此案?

  郑:“横幅事件”发生后,媒体曝光,互联网转载,影响到全国各地。原告作为河南籍居民,在郑州看到了相关报道,认为对自己的名誉造成了损害。这种民事侵权结果发生地可以认定在郑州,甚至就在原告所在的高新区,依照法律规定,高新区人民法院认为符合立案条件,因此立案。

  成都商报:是否意味着全国其他省市的法院对此案也可有管辖权?

  郑:郑州市高新区人民法院并非惟一可以立案的法院,只要是其他省市所居住的河南籍公民看见了有关报道,都可以在住所地的当地法院提起诉讼。

  成都商报:该案件有什么法治意义?

  郑:其实地域歧视在现实生活中时有发生,但是提起诉讼进入到司法程序中的,该案是全国首例。此案属于新类型案件,属于宪法、民法、行政法的交叉。

  成都商报:既然此案被告主体是国家行政机关,为何又以民事案件立案?

  郑:虽然被告是行政机关,但是实施的侵权行为属于侵犯他人名誉权,实施的是一种民事侵权行为。

  成都商报:法院受理这起全国首例“地域歧视”案,作为院长是否有压力?

  郑:这只是一起正常的民事案件,虽然以前没有出现过。我们以正常的案件通过正常诉讼程序处理,不存在任何压力。法院届时将公开公正审理此案。

  法学专家

  案件正确定性成难题

  河南省社科院法学与社会学所副所长朱树林认为,河南人被歧视实质是一个历史问题,因为黄河决口的原因,历史上河南人曾多次外迁,经济发展不足,人口流动十分大,造成其他地方的居民对河南人存在非议,甚至将河南人妖魔化,实际上歧视的是弱势群体。

  郑州大学法学院教授沈开学认为,龙新派出所悬挂横幅属于行政行为,其行为不恰当之处就在于在横幅前标明“河南籍”,打上了特别的标签,对河南籍人群已经构成歧视。但四川大学法学院教授周伟则表示,龙新派出所此举是为了稳定治安和警示犯罪作出的,问题在于用词不当,很难构成“地域歧视”。

  记者对郑州市中院民庭的法官进行采访时,法官依旧对此案究竟属于行政案件还是民事案件争论不休。一位姓刘的法官认为此案的关键问题在于对此案派出所的行为性质是民事行为还是行政行为正确定性。

  新闻插曲

  之前已有河南律师联名起诉

  记者在郑州当地了解到,其实早在任诚宇、李东照正式起诉前,郑州已有律师联名向当地另一基层法院起诉,只不过起诉未被法院受理。

  “该法院认为没有管辖权。”河南建立律师事务所主任卫向智告诉记者,他们所52名律师在3月31日看到有关报纸的报道后,就立刻联名向郑州市某基层法院起诉,状告深圳警方“地域歧视”。卫向智称,龙新派出所的行为侵犯了全体河南人的名誉,每一个河南人都可以向有管辖权的法院起诉。

  深圳警方

  目前不便接受采访

  昨日,记者分别电话联系深圳市龙新派出所、深圳市公安局龙岗分局、深圳市公安局以及广东省公安厅,但警方的一致口径,目前不便接受采访。广东省公安厅宣传处的一工作人员称,他们已知道两河南人起诉侵犯名誉权的事。

  据报道,事发后,深圳公安局方面就此进行道歉,不仅拆下了该横幅,还要求悬挂横幅的民警就此事向社区的河南籍守法居民道歉。据广东省公安厅一位工作人员称,实际上龙新派出所的辖区内确实有一个河南籍的团伙一直在作案,关键是那个横幅不该把河南籍作为团伙的主要特征。
责任编辑:陈秀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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