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4位车主状告建设站收取停车费违法
2005-04-08 10:18:28
中国法院网讯(刘亮) 因不服建设站收取停车费,34位车主以湖南省祁东县建设局白地市建设站滥用职权、违法要求履行缴费义务为由,将其诉至法院,要求建设站全额返还所收费用。4月8日,祁东县人民法院依法受理此案。
34位车主诉称,他们均自有面的、小四轮车或三轮车,在白地市镇到其他村、镇间从事小量的客运业务,因白地市镇停车场远离客源中心点有一公里多路的距离,上客不便,且各车主载客不过数人,所以无需进白地市停车场停车。然而被告白地市建设站往往由几名工作人员再雇请数名社会人员以暴力手段向各车主收取所谓的“停车费”,谁稍有不从,他们或大打出手或强行扣车。被告共向34位原告分别收取了80元到1350元金额不等的停车费,共计14570元。
34位原告认为,根据物价行政管理部门的规定,凡没有进站、进场停放的车辆均不属于收取停车费的适格对象,故请求法院判决确认被告向原告收取停车费的具体行政行为违法并予以撤销;被告返还收取的所谓“停车费”14570元。
目前本案正在审理中。
34位车主诉称,他们均自有面的、小四轮车或三轮车,在白地市镇到其他村、镇间从事小量的客运业务,因白地市镇停车场远离客源中心点有一公里多路的距离,上客不便,且各车主载客不过数人,所以无需进白地市停车场停车。然而被告白地市建设站往往由几名工作人员再雇请数名社会人员以暴力手段向各车主收取所谓的“停车费”,谁稍有不从,他们或大打出手或强行扣车。被告共向34位原告分别收取了80元到1350元金额不等的停车费,共计14570元。
34位原告认为,根据物价行政管理部门的规定,凡没有进站、进场停放的车辆均不属于收取停车费的适格对象,故请求法院判决确认被告向原告收取停车费的具体行政行为违法并予以撤销;被告返还收取的所谓“停车费”14570元。
目前本案正在审理中。
责任编辑:李金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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