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法官罗文牺牲在信访工作岗位上
2005-03-08 15:48:30
     中国法院网讯 (高宣) 

2005年3月2日上午,湖南省高级人民法院立案庭共产党员、一级法官罗文,在信访接待工作中因连续多日紧张接待当事人,劳累过度,导致重症肝炎病复发,体内静脉血管破裂大出血,经医院抢救无效,于3月3日上午8时去世,年仅46岁。

     罗文生于1959年2月22日,大学文化,湖南郴州人,因工作需要,于1993年6月从原郴州地区中级人民法院调入省法院工作,先后在原告诉申诉庭、政治部,原司法行政处、机关服务中心工作。罗文历任书记员、助审员,房产科副科长、一级法官。2004年8月,罗文主动要求到立案庭从事信访接待工作。9月调到立案庭后,他以—个共产党员高度的责任感和热忱的爱民之心,积极开展工作,满怀感情地接待当事人,深得当事人和同事们的好评。

据统计,从2004年9月到2005年3月间,罗文审查各类案件547件,接访753人次,接听上访电话2541个,工作严重超负荷。今年3月1日下午,当事人黄松明上访时因中风病倒在信访接待室,罗文见状立刻送他到医院,还背着他 上厕所,悉心照料,自己也顾不上吃晚饭,在感到腹痛不止的情况下继续坚持,直到晚上九点多,黄松明所在的当地政府来人后才回家。3月2日上午,罗文仍抱病上班,一直到大口吐血才向领导请假,说只回去休息一下,下午再来上班,说完即晕倒在接待室,就此再也没有醒来。

    罗文在机关服务中心车辆管理科工作期间,勤勉敬业,认真负责,任劳任怨,清正廉洁。他经常加班加点,已连续5年没有休过公休假。有两句话,他经常挂在嘴边:“领导在场和不在场一个样”、“干上这个工作,要干就要干好!”

     在信访接待工作中,罗文从不办关系案、人情案、金钱案,不接受他人的请吃,不接受他人礼物,也不到外面参加娱乐活动,从不打牌打麻将,业余时间只是看书学习。
 
    罗文生活俭朴,一直居住在省法院老院址一间10平米的房间,除了常穿的制服,没有一件别的象样的衣服。就在3月1日晚上陪护上访人黄松明时,庭里给他安排了一个盒饭,他只吃了一点点说“不舒服,不接访了,带回去明天再吃。”

    罗文病倒以后,院领导和立案庭领导十分重视,省院党组书记,院长江必新从北京打电话批示全力抢救,省院党组副书记,常务副院长夏国佳,党组副书记,副院长毛善刚,党组成员、政治部主任朱志光等领导同志亲自到医院安排罗文的救治工作。

    罗文病后,许多他接待过的案件当事人都十分挂念。3月3日上午,一个老上访人打电话到信访室查询案件时,得知罗文去世,在电话里痛哭失声;在接待室目睹了罗文同志吐血晕倒过程的华容县上访人刘地德,本来买好了离开长沙的车票,因挂念罗文同志的病情,又专程到省法院接待室询问,得知噩耗,嚎啕大哭,嚷着一定要见罗法官最后一面,在医院太平间,刘地德向罗文遗体连磕三个响头, 才痛哭着离去;下午,双峰籍上访人王惠文闻讯专程赶来悼 念并要表示心意,说:“罗法官是一个好法官,他对我们当事人很好,我要来送送他”。 
 
    罗文因公牺牲在工作岗位,是新时期共产党员先进性的突出典型。湖南省法院研究决定,为罗文同志追记一等功,号召全省法官向罗文同志学习,号召省院机关干部对照罗文同志找差距,扎扎实实搞好教育动员阶段的“回头看”,推动先进性教育活动深入开展,务必取得实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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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薛勇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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