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谐社会呼唤“胜败皆服”
2005-01-17 10:34:00 | 来源:中国妇女报 | 作者:中国妇女报评论员
  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知识产权庭庭长宋鱼水从事审判工作11年来,所审理的1200余件各类民商事案件中没有一件裁判不公,没有一件被投诉或举报,大量纠纷在她高超的审判和调解艺术下止戈息纷,耐心细致的工作作风和准确无误的法律运用让当事人心服口服,被誉为“辩法析理,胜败皆服”的好法官。她的事迹,恰如其分地解答了在建设和谐社会和法治社会的进程中,执法者应该如何与时俱进,让人民满意,让社会满意的课题。

  在当前的形势下建设和谐社会和法治社会是一个纷繁复杂的过程。一方面,人们的法治观念越来越强,司法人员的地位越来越重要,人民对于执法者的要求越来越高;而另一方面,伴随着经济的高速增长,人们的思想观念不断经受各种冲击,各种矛盾和问题也层出不穷。能否正确有效地解决各类矛盾,对法官提出了更新更高的要求。

  诉讼的解决往往最终取决于当事人,而当事人又往往有着各种各样的难处和情绪,特别是那些弱势群体,把寻求公正的最后希望寄托在法律上面。如果法律对他们只有威严而没有关怀,一些案子即便判下来了,当事人之间的矛盾也不一定能解决,甚至还可能动摇他们对法律的信心。宋鱼水想当事人所想,以最大的耐心和诚意去尊重当事双方,案件不论大小同等看待,在公正执法的同时也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这应该是她给我们的启示之一。特别是她能够从维护当事人利益和减少社会财产损失的角度来理解调解工作,既化解了社会的矛盾又维护了各方的利益,实现的是百姓与法律的和谐。

  在知识经济发达,新情况新事物众多的海淀区,知识产权庭所处的位置是司法实践的最前沿,案件的错综复杂和高素质的当事人都要求专家型,知识型的法官。宋鱼水身为基层法官,却不断学习,刻苦钻研,准确灵活运用法律原则处理实践中出现的新课题,在相关法律法规尚不完善的情况下辩法析理,不仅将一批重大疑难案件办成了精品案例,甚至为填补我国法律理论的空白也做出了相应的贡献。“一次审判一次课”,道出的正是法治精神与法律实践的和谐。

  审判工作无小事,大量的经济纠纷案件和知识产权案件背后更是隐藏着深远的社会影响,甚至关系到社会的稳定。宋鱼水在办案的时候能着眼长远,一方面公正断案,一方面引导当事人最大限度化解矛盾,最终维护的是社会的和谐与安宁。

  建设法治社会需要在全社会树立法律的权威,让人们自觉地遵循法律的规范。但法律的作用不仅仅是制裁,更深层次的意义在于确定公正的标尺,正确地化解矛盾,唯有这样,才能最终实现和谐社会的目标。从这个角度来讲,宋鱼水的“辩法析理、胜败皆服”无疑具有榜样性的意义。

  新时期共产党员的先进性,体现在保持与人民群众的鱼水联系,从根本上维护人民群众的利益上。而新时期的人民法官,则应该把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角度促进社会公平和正义,维护安定团结,协调各方利益矛盾做为己任。在宋鱼水的身上,这两者都得到了充分的体现。时代呼唤更多宋鱼水式的法官。
责任编辑:陈秀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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