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本的原则——记人民的好法官宋鱼水(一)
2005-01-13 16:15:20 | 来源:法制日报 | 作者:李郁
  法官宋鱼水说:“作为法官,我一生中有可能审理几千件案子,但许多当事人一辈子可能只进一次法院,打一次官司。如果这一生中仅有的一次官司,让他们受到不公正待遇,或让他们得到一个不明不白的判决,他们心里就会留下深深的伤痕。伤害一个当事人,就会多一个不相信法律的人。而维护一个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就会使人们增加一分对法律的敬畏,对社会的信心。”

  15年前,也就是1989年9月的一天,一个长发飘逸的姑娘提着简单的行李,走进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她叫宋鱼水,刚从中国人民大学法律系毕业,分配到海淀区法院经济庭工作。

  庭里人很快就喜欢上这个瘦削而文静的姑娘。她工作认真,态度谦和,好学上进,人们都说她是棵好苗子。

  15年后,宋鱼水成为海淀法院民事第五庭即知识产权庭庭长,成为荣获许多重大荣誉的优秀法官。15年里,她荣记一等功两次,二等功四次,荣获全国“十大青年法官”、“人民满意的好法官”、“全国三八红旗手”、“全国模范法官”、“中国法官十杰”、“人民满意的政法干警标兵”等荣誉称号,荣获了全国“五一劳动奖章”。

  15年后,她仍然瘦削而文静,仍然态度谦和,仍然在认认真真地干着每一件分内的工作。

  小案子与大案子

  一个二十几岁的农民工坐在海淀法院经济庭的办公室里,衣服破旧,手足无措。

  小伙子是来起诉一家餐馆的。他风雨无阻地给这家餐馆送了一年的菜,可餐馆一分钱没给。眼看年关到了,他去要账,却被餐馆的人连推带搡赶了出来。

  接案的是年轻的女法官宋鱼水。宋鱼水两年前从中国人民大学法律系毕业分配到这里,一直做书记员工作,这是她第一次独立办案。

  宋鱼水一边询问小伙子,一边做笔录。桌面上,放着一份起诉书,字写得歪歪扭扭的,显然是小伙子写的。

  农民工的处境让宋鱼水心里很不是滋味。宋鱼水生长在山东蓬莱县的农村,她深知农民生活的艰辛,深知一年的菜钱、工钱对这名和她年纪相仿的农民工意味着什么。

  她做完笔录后,顶着寒风就去找餐馆的老板。

  这是1991年的冬季。那时法院办案程序很简单,不像现在,立案、审理、执行分别由不同部门负责,那时所有程序一个法官盯到底,而且,“法官”这个字眼都不时兴,叫法院干部。

  宋鱼水找到餐馆老板,没想到老板也一肚子苦水。原来这家餐馆多次转手,欠了不少外债,现任这位老板刚接手不久,老被债主追着讨米钱、菜钱。

  “以前的债也让我还,您说我冤不冤?”老板苦着脸说。

  宋鱼水说:“你冤,原告更冤。账虽然不全是你欠的,可你承租了这个店,按法律规定,原告的钱你必须还,以前的债务你可以向过去承租人追偿。”

  案件顺利结案,那个民工拿着薄薄的一沓钞票,流下激动的泪水。

  民工的泪水深深触动了宋鱼水的心,她感到肩头的担子的分量,感到法官的责任。

  “我永远忘不了这起案子,忘不了那个民工的眼泪。”十多年后,宋鱼水还这样说,“案子有大有小,但在公正的天平上,它们的分量都一样,都需要司法者处以公心,一视同仁。这是一个法官应该遵守的最基本的原则。”

  宋鱼水说,只要办事公正,什么问题都好解决。对于蛮横不讲理的,她总是坚持原则,毫不退让。

  还是上世纪90年代初期的事。那时许多法律文书都要法官直接送达。一次,宋鱼水和一名助手去深圳找一个被告送法院传票。这是一个企业老板,派头十足,对法律却知之甚少。宋鱼水找了一天才找到他的家,听说是法院的人找,他似乎意识到什么,很不高兴。一进门,他就不客气地要求宋鱼水他们把鞋脱了。

  “别弄脏我的地毯。”他坐在沙发上盛气凌人地说。

  宋鱼水把传票拿出来,这位老板一见传票便勃然大怒:“要我当被告,没门!你们不把事情说清楚,别想出去。”说着,拨了个电话,立马进来两个彪形大汉。

  这人说不定要动粗。宋鱼水示意助手出去联系公安部门,助手刚一转身,就被两个大汉堵在门口。

  面对这人的嚣张气焰,宋鱼水反倒镇静下来,她一字一板地说:“你现在是面对处理民事案件的法官,如果你再这样嚣张,妨碍公务,站在你面前的就会是审理刑事案件的法官。”

  一番话镇住这个人,他不再耍威风了。宋鱼水又进一步交待了民事诉讼的基本程序和方法,这名老板终于软了下来,乖乖的在送达回执上签了字。

  几千件与一件

  宋鱼水说,作为法官,我一生中有可能审理几千件案子,但许多当事人一辈子可能只进一次法院,打一次官司。如果这一生中仅有的一次官司,让他们受到不公正待遇,或让他们得到一个不明不白的判决,他们心里就会留下深深的伤痕。伤害一个当事人,就会多一个不相信法律的人。而维护一个当事人的合法权利,就会使人们增加一分对法律的敬畏、对社会的信心。

  在当法官的十多年里,宋鱼水直接审理的案子有1200多件,其中有标的几百元的,也有几千万元的;有简单的,也有疑难复杂的,宋鱼水从来都认真对待,一丝不苟,极少有差错。

  了解宋鱼水的法官都说:“小宋最大优点就是认真。她办的案子被上级法院改判或发回重审的几乎是没有。”

  海淀区法院副院长石金平曾任经济庭长多年,是看着宋鱼水成长的领导,他说:“小宋刚来法院时看不出有什么特别之处,后来独立办案时间长了,才显示出她善于把握案情,公正审理的特点。小宋审理案子从来没有一件不公正的,从来没有一个当事人反映或投诉她判案不公的。”

  1995年,宋鱼水受理了北京某大学几名教师诉外地某市政府拖欠债务案。上世纪90年代初,河北某地级市承诺以优惠条件吸引投资,几位教师集资61万元,借给了该市驻京办事处。但这笔款借出去容易还回来难,这个市所办的项目许多成了半拉子工程,财政上吃紧,大部分外债都还不上。几名教师讨要多年,该市办事处总是推诿拖延,不予归还。后来学校要集资盖房,几名教师感到再不能容忍了,便向法院提起诉讼。

  宋鱼水接案后立即向该市政府代理人提出要求,希望他们早日归还借款。

  代理人仍然想拖延,便提出管辖异议,说是海淀区法院对此案无管辖权,应该由他们市的法院受理。

  宋鱼水详细地向他介绍了教师们的处境,指出政府更应该诚实信用,尊重法律。即使有困难,也应采取积极措施,给债权人一个满意的答复。

  代理人深感宋鱼水的意见合情合理,当天就赶回当地,向有关领导作了汇报,并建议作出还款计划,早日归还借款。后来,该市政府与教师达成协议,一次性归还借款和利息。

  拿到钱的教师都很感动,他们说,原以为和一个地级市政府打官司,说不定要拖多长时间,不定打不打得赢。没想到宋法官连本带利都给他们要了回来,真是为群众办事的好法官。

  人情与操守

  2000年,宋鱼水担任了海淀区法院经济庭副庭长。刚上任不久,突然从山东老家来了位亲戚。有亲戚来,当然要热情招待了,但这位亲戚不是单纯来串门的,而是来求宋鱼水帮忙打官司的。

  原来老家乡里办了一家广告公司,委托北京一个公司在电视台播发广告。但因播发的时段、时间长短都不符合两家原先的约定,老家的公司就不愿付全款。北京公司把宋鱼水老家的广告公司告了,案子就在海淀区法院经济庭。

  “乡里听说你在海淀法院工作,领导和乡亲们都让我来找你。”亲戚说,“你好歹帮帮忙,我对乡里也有个交待。”

  这下宋鱼水可犯难了。她当法官始终把握一个原则,就是不办人情案,也绝不替人说情。可这位亲戚大老远来了,该怎么向人家解释呢?人家能理解吗?

  亲戚见宋鱼水半天没说话,马上明白了,说:“你也甭为难了。我要做人,你更要做人,我不怪你。”

  一句话把宋鱼水说得心里暖暖的。

  亲戚虽是农民,但深明世理。在这位亲戚身上,宋鱼水又一次感受到农民的纯朴与善良。

  最后,老家的企业输了官司,因为许多约定只是口头的,没落实在纸面上,证据不足。宋鱼水写信给亲戚作了解释,亲戚表示理解。

  宋鱼水说:“法官也生活在社会中,人情世故总是免不了的,但是大多数人托人情、走关系,只是想得到一个公正的判决,并不是要占便宜。只要审理得公正,老百姓一定会理解。”

  宋鱼水就读的中国人民大学就在北京海淀区,许多同学、校友当律师、办企业,遇到案子,不少人来走她的关系。她总是诚恳地鼓励他们更多地收集证据,更细致地分析案情,写出有说服力的起诉书、答辩书或代理词。她总是说:“除了一些基本的东西,别的我真帮不上什么忙。”如果分配给她的案子当事人中有她的亲友、同学,她总是主动回避。

  说到如何处理人情关系,宋鱼水认为其实没什么难的。

  “人情和利益往往是连在一起的,”她说,“只要不贪心,没有推不掉的人情。”

  宋鱼水秉公执法,许多当事人对判决很满意,常常会表示感谢。她经常会接到邀请,出席联谊活动啦,观光旅游啦等等,她总是婉言谢绝。她说:“我有权代表国家审判,但无权接受感谢。裁判一出,案子了结,关系也应该跟着了结。再进一步发展,就不正常了。”

  宋鱼水当法官15年,没有收过当事人一件礼品,没办过一件人情案。谈到法官的廉洁自律,海淀区法院领导都会拍胸脯说:“小宋这人,我敢打包票!”
责任编辑:陈秀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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