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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学宋鱼水的“三不”
2005-01-13 11:32:30 | 来源:中国法院网 | 作者:陈保忠
从当法官第一天起,宋鱼水给自己定下“约法三章”:不轻视小额案件,不轻视困难群体,不轻视当事人的任何权利。宋鱼水的约法三章,应该成为每一位人民法官的座右铭。
不轻视小额案件。这与只注重金钱,办金钱案形成鲜明的对照。群众利益无小事,当事人案件无小案。只要是起诉到法院的案件,对于当事人来说,都是大事。案件不能以标的额论大小,每一件案件都关系到当事人的切身利益。
不轻视困难群体。弱势群体、困难群体,更容易受到伤害,其合法权益更容易受到侵犯,更需要得到全社会的关爱和帮助。共产党人代表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用,不是一句空话,他体现在每一件具体的小事、实事上。
不轻视当事人的任何权利。当事人的一切合法权利都应该得到重视和保护。法律是公正的,法官则是神圣法律的代表和化身,重视和保护当事人的一切权利,是人民法官义不容辞的职责。
肖扬院长曾要求全国法院,要用“三个代表”的重要思想指导司法实践。肖扬说,广大法官在司法实践中,要正确摆正“主人”与“公仆”的位置,充分认识到自己手中的审判权来自于人民,是党和人民赋予的;是服务于人民、造福于人民的;是为国家和人民谋利益的。宋鱼水的“三不”,正是用她自己的实际行动,践行“三个代表”的重要思想,是值得我们每一个共产党人来学习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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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漆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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