像宋鱼水那样不懈地追求
2005-01-13 08:29:40 | 来源:新华网 | 作者:陈旭
  新华网和人民网同时推出的《人民法官宋鱼水》的专题报道,读后使我受到深深地感动。

  宋鱼水何许人也,她是海淀法院民五庭(知识产权庭)庭长。自1993年以来,共审理各类案件1000余件,年结案数位居同庭室前列,高质量地审理了200余件重大、疑难、新类型案件,因工作业绩突出,曾先后荣立一等功两次、二等功两次,获得全国“十大杰出青年法官”、全国“十行百佳”妇女、全国“三八红旗手”、“全国模范法官”等荣誉称号,并被最高法院授予“人民满意的好法官”。当选“中国法官十杰”,获得“金法槌”奖。还被授予全国五一劳动奖章。

  我们探究宋鱼水的人生轨迹,发现在她的身上有着许多闪光的地方。而让我更为感动的是她不断的、不懈的人生追求。宋鱼水认为,法官也是人,不可能没有私欲,但高尚和卑微的区别就在于高尚的人能为整体利益抑制私念,作出正确的选择。因而, 当一名品格高尚、公平正直的法官,一直是宋鱼水的人生追求。就是在这样的理念下,她一直不懈地在追求公平、公正地审理好每一个案件。追求个案公正与社会公正的和谐统一、追求审判效果与经济社会效果的和谐统一、追求遵循法律与创制法律的和谐统一、追求程序公正与实体正义的和谐统一,贯穿于宋鱼水的审判全过程。平等、公平地对待每位当事人和每一个案件,是宋鱼水在追求司法公正的过程中恪守的原则。她给自己约法三章:不轻视小额案件的审理,因为小额案件往往涉及到老百姓的切身利益;公平对待每位当事人,无论他是平民百姓还是百万富翁,无论他家住京城还是来自外地;以宽容的态度尊重当事人,充分尊重当事人的尊严和利益。

  宋鱼水的又一个追求,就是争当专家型的法官。她清醒地意识到:仅凭学校所学的知识、工作经验和一张笑脸、两袖清风,已远远不能适应时代发展和工作需要,原有的知识必须不断更新。她为自己确立的目标是:法学理论要达到一定的学术水平,能站在学术前沿思考各种法律问题;能在办案中运用理论解决疑难问题,办出高质量的案件。为此,她边工作边学习。尽管生活不宽裕,但她一年用于买书的开销高达数千元。工作期间,入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深造,1998年取得法律专业硕士学位。发表了多篇学术论文,并有数篇论文在全国法院系统和北京市法院系统论文研讨会上获奖。

  宋鱼水不但为法官、应该说为我们所有的人都树立了一个榜样。人生需要追求,需要不断地完善自我,她是这样做了,而且干得很优秀。为人民的事业做出了卓越的贡献。和她的这些言行相比,那些“吃了原告吃被告”的法官、那些“葫芦僧乱判葫芦案”的法官们,那些利用手中的法权而贪污腐化的法官们都应该感到惭愧。同样,我们所有的公务员和国家工作人员,都应该像宋鱼水那样,为自己树立起崇高的理想,有一个高层次的追求。在追求中完善自我,服务人民。这样,才能搞好自己的工作,才能为老百姓办好事。

  宋鱼水有一句话说得很好:“一名法官如果在人情关、关系关上失守,也许会得到一些看得到的东西,但失去的却是作为一个法官最神圣的公正和尊严。”我想这应该成为我们更多的人的追求目标和努力方向。我们应该用人家心灵上那些闪光的亮点来洗涤我们灵魂上污浊的地方,向着更好的方向努力。愿更多的人都能向宋鱼水学习,像她那样去追求人生的更高目标!
责任编辑:陈秀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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