追求事业和生活的和谐
2005-01-12 10:35:20 | 来源:中国法院网 | 作者:薛勇秀
  来自孔孟之乡的宋鱼水,深受传统文化的熏陶,她是一个重感情、孝顺的人,努力尽着对家庭的义务,承担着做母亲和妻子的责任。

  她认为,任何人为了他所爱的事业都必须心甘情愿地付出。作为女法官可能意味着更多的付出。但是她依然在事业和家庭之间寻求着和谐:“工作时要有工作的状态,生活时要有生活的状态,工作时要力求最好,生活的质量我也要求高些,就是说要达到事业和生活的和谐。”

  作为一个有事业心的基层法官,宋鱼水的工作的确很忙,免不了经常加班,但是“也不是365天天天都加班,关键时刻,无论是工作还是家庭我都会冲上去。”

  宋鱼水刚独立办案那年,工作特别忙,她把不满周岁的孩子送回了山东老家。年底却又把孩子接了回来。她说:“为了工作,我可以把孩子暂时放在老家;但为了让孩子有个完整的母爱,再苦再累,我也要把孩子带在身边。”

  宋鱼水的邻居汪华说,由于两家的孩子在同一个小学念书,有时在孩子的接送上“搭把手”。宋鱼水很少接送孩子,但是只要有时间,她会尽量和孩子在一起。有时会看到,宋鱼水和孩子在楼前打打乒乓球,带孩子游泳、爬山。

  宋鱼水认为,也许是法官这个职业本身就要求要学会在各种矛盾中寻找平衡,所以她始终尽量体谅和照顾到爱人的感受,在家庭生活和子女教育问题上,协调各种矛盾,积极通过各种机会和方式补偿自己对家庭的亏欠,维持着自身既是妻子、母亲,又是法官、庭长的多种角色责任。
责任编辑:陈秀军
网友评论:
0条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