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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官宋鱼水:把审判变成艺术
2004-12-15 14:23:38 | 来源:法制日报 | 作者:李郁
15年前,也就是1989年的夏天,一个中国人民大学法律系毕业生分配到北京市海淀区法院经济庭。她叫宋鱼水。庭里人很喜欢这个披着长发削瘦而文静的姑娘,这之前宋鱼水在这里实习过半年,她工作认真,勤学好问,给庭里留
下很好的印象。
15年后,宋鱼水成为海淀法院民事第五庭(即知识产权庭)庭长,成为荣获许多重大荣誉的优秀法官。15年里她荣获一等功两次,二等功四次,荣获全国“十大青年法官”、“人民满意的好法官”、“十行百佳”、“全国三八红旗手”、“全国模范法官”、“中国法官十杰”、“人民满意的政法干警标兵”等荣誉称号,荣获了全国“五一劳动奖章”。
15年后,她仍然削瘦而文静,仍然在认认真真地干着每一件分内的工作。
大小案子都要公正
见习几年后宋鱼水开始正式审理案件,第一起案件让她至今记忆犹新。
这是一件债务拖欠案,案情很简单:一个民工起早贪黑给一家餐馆送菜,但送了一年,餐馆却一分钱没给。临近年关他去要钱,反被餐馆的人连推带搡赶了出来。
案件审理适用简易程序,宋鱼水和一名书记员出庭审理。民工是一个二十多岁的小伙子,衣衫破旧单薄,在有暖气的办公室还缩着身子。
眼前民工的处境让出身农民家庭的宋鱼水心里很不是滋味,但她还是提醒自己要全面了解情况,不能在审理中掺入个人情绪。
原来被告也有苦衷,这家餐馆在一年里已倒手多次,承包的时间并不长,却老被人追着讨要以前欠款,餐馆老板说:“你看我冤不冤?”
宋鱼水说:“你冤,可原告更冤。账虽然不全是你欠的,可你承租了这个店,以前的债务你可以向过去承租人追偿,但原告的钱你必须还。”
案件顺利结案,那个民工拿着薄薄的一沓钞票,流下激动的泪水。
民工的泪水深深触动了宋鱼水的心。她感到肩头担子的分量,感到法官的责任重大。
宋鱼水常说:“案子有大有小,但在社会公正的天平上它们分量都一样,都需要司法者处以公心,一视同仁。”
十多年里,宋鱼水审理过一千二百多件案件,其中有标的几百元的,也有标的几千万元的;有简单的,也有疑难的,但她从没有错审过一次。
宋鱼水审案不仅公正而且效率高。1994年,她正式办案第二年即以一年结案超百件在北京市法院系统经济案审理中拔得头筹,荣立了第一个二等功。此后,她一直是北京市法院系统经济审判的业务尖子。她的荣誉是凭工作态度和能力换来的。
让胜败双方都心服
“我喜欢倾听,喜欢倾听再发表意见。我不太爱讲话。”宋鱼水说。
法官居中裁判,就是要静心倾听,听取各方面意见。兼听则明。
宋鱼水曾审理过一起出版合同纠纷,一位老作家因为稿酬问题将出版社告上法庭。宋鱼水多次建议双方调解,但没有效果。庭审中老作家显然对法律了解不多,只是反复就一个问题不断进行阐述。尽管他遣词造句颇具诗歌或散文的味道,可车轱辘话来回说,旁听席上的人都厌烦得纷纷离去了。宋鱼水一直静静听着,没打断老作家的话。
庭审进行了3个多小时,直到双方再无话可说,宋鱼水才向双方解释了出版合同方面的法律规定,指出双方在合同履行中的不当之处,并提出调解的建议和基本方案。
老作家听完宋鱼水的话,半晌没说话。最后,他突然表示愿意接受调解。
“宋法官,矛盾发生以后,你是第一个完完整整听完我讲话的人。”老作家诚恳地说,“你对我的尊重让我信任你,你说怎么办就怎么办。”
在多年的审判工作中,宋鱼水就是以这样的耐心和尊重,赢得了当事人的信赖。不管胜诉还是败诉,当事人都说,宋法官这人不错,她判案,让人信服。
案件调解的高手
桂香村是北京的糕点老字号,据说这家字号始建于1916年,地址在北京西城区。上世纪六十年代,桂香村在海淀区设了分店,称海淀桂香村,产品商标为“圆明园”,但有时也在产品上标注“桂香村”。
2003年,海淀桂香村的桂香村牌月饼没有标明生产日期,被曝了光,许多消费者要求退货,有的直接找到北京桂香村。后者十分恼火,起诉到法院要求海淀桂香村停止侵权,赔礼道歉,赔偿名誉及经济损失5万元。
老字号打官司社会瞩目,该怎么判呢?
宋鱼水详细了解了两家企业的情况,它们的发展演变历史和同为国有企业的困难,她觉得不能简单地一判了之,应该引导两家企业找出一个最佳的解决办法,避免一败而伤,更不能两败俱伤。于是宋鱼水多次与两家企业谈话协商,终于促成了双方相互谅解。最后双方同意在媒体上刊登声明,向消费者说明两企业的同源关系,说明海淀桂香村今后只使用“圆明园”商标,而企业名称的“桂香村”三字的字号也不能超其他字号的3倍。
一场纠纷得到圆满解决。
海淀法院的法官们说宋鱼水是调解的高手,许多棘手的案件到她那里都能得到满意的调解。
“她把调解变成一门艺术。”一名法官这样评价。
要引导发生纠纷的双方坐到一起,并达成一个双方都满意的调解结果,需要技巧,需要将法律知识通俗化,需要让双方认清自己的利益所在。一句话,需要说服人的能力。这一般人做不到,但宋鱼水能做到。
站在审判实践的前沿
1999年初,宋鱼水审理了一起经销权纠纷案。辽宁沈阳市某甲公司与北京某乙公司有经销业务。这一年沈阳市查出某甲公司购买超期啤酒,抹掉或更改日期后再出售的违法行为,并被媒体曝光。但明知这一情况,两公司又签订了经销合同,并实施了经销业务。两个月后,北京公司却书面通知辽宁公司中止经销业务,理由是后者进行了违法经营活动。辽宁公司认为这是违约行为,要求法院判令北京公司继续履行合同,并支付违约金2.8万元。而北京公司提出反诉,要求判令解除双方经销合同。
这起案件的案情并不复杂,但难点是当时法律对经销权没有明确的规定,也没有相应的案例借鉴。
宋鱼水翻阅了大量相关资料,向工商总局法规处工作人员及法律专家请教。最后,综合各方面意见,宋鱼水作出判断。她认为,辽宁公司故意作假,出售过期啤酒,降低了自己的商业信誉。北京公司授予其经销权的预期目的将会受到影响,或者无法实现。因此,解除辽宁公司的经销权并无不当。但解除合约客观上会对辽宁公司造成损失,理应获得赔偿。于是判决经销合同终止,北京公司赔偿辽宁公司经济损失3万元。
判决书精到的说理使当事双方心服口服,而其中最根本的主旨,引导维护商业诚信的精神受到上级法院的肯定。这一判决被作为范例引用。后来合同法颁布了,鼓励和提倡诚信成为该法的基本原则。
无疑,宋鱼水的审理理念具有开拓性和超前性。
什么是司法审判的最高境界?宋鱼水的理解是实现公正,并通过公正审判,尽可能地促进社会和谐。
这是她的信念,也是她的追求和努力方向。
抱着这样的信念,通过不懈的追求和努力,她把审判变成艺术。
下很好的印象。
15年后,宋鱼水成为海淀法院民事第五庭(即知识产权庭)庭长,成为荣获许多重大荣誉的优秀法官。15年里她荣获一等功两次,二等功四次,荣获全国“十大青年法官”、“人民满意的好法官”、“十行百佳”、“全国三八红旗手”、“全国模范法官”、“中国法官十杰”、“人民满意的政法干警标兵”等荣誉称号,荣获了全国“五一劳动奖章”。
15年后,她仍然削瘦而文静,仍然在认认真真地干着每一件分内的工作。
大小案子都要公正
见习几年后宋鱼水开始正式审理案件,第一起案件让她至今记忆犹新。
这是一件债务拖欠案,案情很简单:一个民工起早贪黑给一家餐馆送菜,但送了一年,餐馆却一分钱没给。临近年关他去要钱,反被餐馆的人连推带搡赶了出来。
案件审理适用简易程序,宋鱼水和一名书记员出庭审理。民工是一个二十多岁的小伙子,衣衫破旧单薄,在有暖气的办公室还缩着身子。
眼前民工的处境让出身农民家庭的宋鱼水心里很不是滋味,但她还是提醒自己要全面了解情况,不能在审理中掺入个人情绪。
原来被告也有苦衷,这家餐馆在一年里已倒手多次,承包的时间并不长,却老被人追着讨要以前欠款,餐馆老板说:“你看我冤不冤?”
宋鱼水说:“你冤,可原告更冤。账虽然不全是你欠的,可你承租了这个店,以前的债务你可以向过去承租人追偿,但原告的钱你必须还。”
案件顺利结案,那个民工拿着薄薄的一沓钞票,流下激动的泪水。
民工的泪水深深触动了宋鱼水的心。她感到肩头担子的分量,感到法官的责任重大。
宋鱼水常说:“案子有大有小,但在社会公正的天平上它们分量都一样,都需要司法者处以公心,一视同仁。”
十多年里,宋鱼水审理过一千二百多件案件,其中有标的几百元的,也有标的几千万元的;有简单的,也有疑难的,但她从没有错审过一次。
宋鱼水审案不仅公正而且效率高。1994年,她正式办案第二年即以一年结案超百件在北京市法院系统经济案审理中拔得头筹,荣立了第一个二等功。此后,她一直是北京市法院系统经济审判的业务尖子。她的荣誉是凭工作态度和能力换来的。
让胜败双方都心服
“我喜欢倾听,喜欢倾听再发表意见。我不太爱讲话。”宋鱼水说。
法官居中裁判,就是要静心倾听,听取各方面意见。兼听则明。
宋鱼水曾审理过一起出版合同纠纷,一位老作家因为稿酬问题将出版社告上法庭。宋鱼水多次建议双方调解,但没有效果。庭审中老作家显然对法律了解不多,只是反复就一个问题不断进行阐述。尽管他遣词造句颇具诗歌或散文的味道,可车轱辘话来回说,旁听席上的人都厌烦得纷纷离去了。宋鱼水一直静静听着,没打断老作家的话。
庭审进行了3个多小时,直到双方再无话可说,宋鱼水才向双方解释了出版合同方面的法律规定,指出双方在合同履行中的不当之处,并提出调解的建议和基本方案。
老作家听完宋鱼水的话,半晌没说话。最后,他突然表示愿意接受调解。
“宋法官,矛盾发生以后,你是第一个完完整整听完我讲话的人。”老作家诚恳地说,“你对我的尊重让我信任你,你说怎么办就怎么办。”
在多年的审判工作中,宋鱼水就是以这样的耐心和尊重,赢得了当事人的信赖。不管胜诉还是败诉,当事人都说,宋法官这人不错,她判案,让人信服。
案件调解的高手
桂香村是北京的糕点老字号,据说这家字号始建于1916年,地址在北京西城区。上世纪六十年代,桂香村在海淀区设了分店,称海淀桂香村,产品商标为“圆明园”,但有时也在产品上标注“桂香村”。
2003年,海淀桂香村的桂香村牌月饼没有标明生产日期,被曝了光,许多消费者要求退货,有的直接找到北京桂香村。后者十分恼火,起诉到法院要求海淀桂香村停止侵权,赔礼道歉,赔偿名誉及经济损失5万元。
老字号打官司社会瞩目,该怎么判呢?
宋鱼水详细了解了两家企业的情况,它们的发展演变历史和同为国有企业的困难,她觉得不能简单地一判了之,应该引导两家企业找出一个最佳的解决办法,避免一败而伤,更不能两败俱伤。于是宋鱼水多次与两家企业谈话协商,终于促成了双方相互谅解。最后双方同意在媒体上刊登声明,向消费者说明两企业的同源关系,说明海淀桂香村今后只使用“圆明园”商标,而企业名称的“桂香村”三字的字号也不能超其他字号的3倍。
一场纠纷得到圆满解决。
海淀法院的法官们说宋鱼水是调解的高手,许多棘手的案件到她那里都能得到满意的调解。
“她把调解变成一门艺术。”一名法官这样评价。
要引导发生纠纷的双方坐到一起,并达成一个双方都满意的调解结果,需要技巧,需要将法律知识通俗化,需要让双方认清自己的利益所在。一句话,需要说服人的能力。这一般人做不到,但宋鱼水能做到。
站在审判实践的前沿
1999年初,宋鱼水审理了一起经销权纠纷案。辽宁沈阳市某甲公司与北京某乙公司有经销业务。这一年沈阳市查出某甲公司购买超期啤酒,抹掉或更改日期后再出售的违法行为,并被媒体曝光。但明知这一情况,两公司又签订了经销合同,并实施了经销业务。两个月后,北京公司却书面通知辽宁公司中止经销业务,理由是后者进行了违法经营活动。辽宁公司认为这是违约行为,要求法院判令北京公司继续履行合同,并支付违约金2.8万元。而北京公司提出反诉,要求判令解除双方经销合同。
这起案件的案情并不复杂,但难点是当时法律对经销权没有明确的规定,也没有相应的案例借鉴。
宋鱼水翻阅了大量相关资料,向工商总局法规处工作人员及法律专家请教。最后,综合各方面意见,宋鱼水作出判断。她认为,辽宁公司故意作假,出售过期啤酒,降低了自己的商业信誉。北京公司授予其经销权的预期目的将会受到影响,或者无法实现。因此,解除辽宁公司的经销权并无不当。但解除合约客观上会对辽宁公司造成损失,理应获得赔偿。于是判决经销合同终止,北京公司赔偿辽宁公司经济损失3万元。
判决书精到的说理使当事双方心服口服,而其中最根本的主旨,引导维护商业诚信的精神受到上级法院的肯定。这一判决被作为范例引用。后来合同法颁布了,鼓励和提倡诚信成为该法的基本原则。
无疑,宋鱼水的审理理念具有开拓性和超前性。
什么是司法审判的最高境界?宋鱼水的理解是实现公正,并通过公正审判,尽可能地促进社会和谐。
这是她的信念,也是她的追求和努力方向。
抱着这样的信念,通过不懈的追求和努力,她把审判变成艺术。
责任编辑:陈秀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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