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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鱼水:努力追求“胜败皆服”的法官
2004-09-12 14:53:58 | 来源:新华网 | 作者:吴杰 李京华
“法官要始终怀着对人民群众的深厚感情,对社会公平正义的不懈追求,不断提升自己的职业道德水准;法官要始终怀着为事业甘于奉献的情怀,理解、尊重和关爱当事人,努力追求‘辨法析理,胜败皆服’的职业目标;法官要始终关注社会的发展变化,加强学习的自觉性,全力提高自己的职业能力。” 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民五庭庭长宋鱼水法官说。
今年,宋鱼水被最高法院和北京市政法委分别授予“全国模范法官”、“中国法官十杰”和“人民满意的政法干警标兵”荣誉称号,并荣获全国“五一劳动奖章”。
作为一名法官,在这样的一个特殊的岗位上,该用怎样的标准来评价呢?宋鱼水说“做一名好法官是我一生的追求。”宋鱼水确实是一名好法官,在各种各样的荣誉背后,是她辛勤的工作、努力的学习和一颗公正的心。但是同时,我们也应该意识到,作为一名法官,公正的心是一个前提,如果不能保证法律天平两端的平衡,则没有资格成为一名法官。因此,关键在于,怎样使公正的心成为公正客观的判决,使胜败双方都心服口服。
努力追求“胜败皆服”
走进海淀区法院的荣誉室里,可以看到一面特殊的锦旗,上面写着:“辨法析理,胜败皆服”。这是一家输了官司的公司送给宋鱼水的。
民商事案件总有一方败诉,让败诉方平静地接受法院裁决不是一件容易事,特别是在人们的法律素养还不很高的情况下。因此,宋鱼水认为,法官仅仅做到公正还不够,不能仅仅一判了之,还必须将法律规定、法律标准向当事人“释明”,将法理及时传达给当事人,这样才能赢得他们的理解和遵从。
一家电子租赁公司,经宋鱼水的手打过两场官司,一胜一败。他们第三次打官司时,正巧还是宋鱼水承办。经审理查明,该公司出资30万美元,按照南方某电视机厂要求买了一套显示器生产设备,供其使用,但电视机厂长期拖欠租金。租赁公司要求该厂偿还22万美元的租金、逾期利息及罚息,同时要求担保公司承担连带责任。
当时,这类融资租赁的案子很少,法律规定也比较原则。如何适用法律?宋鱼水到处请教,收集信息,还专门买了相关的书籍。最后判决:电视机厂偿付租金、逾期利息,驳回租赁公司要求罚息和担保公司承担连带责任的诉讼请求。
判决后,这家租赁公司有些难以接受。代理人拿着法律条文、司法解释找到宋鱼水询问,宋鱼水一条一条地解释,一讲就是两个多小时。临走时,这位代理人说:“在你这打官司不是一次两次了,还真是赢得堂堂正正,输得明明白白”。两天后,一面鲜红的锦旗送到了海淀法院:“辨法析理,胜败皆服”。
我们可以看出,所谓“辨法析理,胜败皆服”,当事人佩服的是法官本人,他们为法官的职业精神所服。因为法律条文本身已经存在了,法官的耐心解释才说服了当事人,或者是法官的敬业精神感动了当事人。有人认为,其实这并不是正常的法律程序,法官的责任只在于审理和判决。法官不是立法者,法官应该消极中立的按照法律条文来办案。如果当事人觉得服法官而非法律,那么,法制在中国是否又体现着“人治”的味道呢?当然,这种观点不无道理,但是,就我国目前的法律普及情况来说,要做一个好法官,要让当事人及普通大众懂法,还是需要法官的这种解释与劝导的。作为一个基层的法官,会面对各种琐碎的小案和各类法律素质不高的人群。法官不得不在法律底线内寻求相对合理的、让当事人能够接受的裁判方式。这相对较高级别的法院具有不同程度意义上的阐释法理要旨、指导法律适用的职能。事实上,法官职业公信力的评价,不依赖于法律赋予权力的多寡,不取决于从业资格的高不可及,而关键在于能否让不同层次的个体感受到正义及其实现的过程,这才是司法的真谛所在。所以,我们需要像宋鱼水这样的好法官来推动社会的法制进程。正如她所说的“其实,我们绝大多数法官是公正的,关键是我们如何把公正传达给我们的当事人。”
不断学习,与时俱进
宋鱼水,女,现年38岁,中共党员,法律专业硕士,1989年从中国人民大学毕业后,进入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经济庭工作,先后任书记员、审判员、副庭长,现任海淀区人民法院知识产权庭庭长。宋鱼水是新时期首都法官的优秀代表,独立办案11年来,她公正高效地审理了各类民商事案件1200余件,其中300余件属于疑难、复杂、新类型案件,均取得良好的社会效果,被当事人誉为“辩法析理,胜败皆服”的好法官。她积极探索市场经济条件下民商事审判规律,创造了一套适合国情最大限度化解纠纷的办案方法,发表了十多篇对审判实践有积极意义的学术论文和调研报告,成为审判前沿的优秀带头人。她在工作中表现出的良好职业道德和司法水平,受到同行和社会的广泛称赞。为此,她先后荣立一等功两次、二等功两次,分别被最高法院和全国妇联授予“十大杰出青年法官”、“人民满意的好法官”和“十行百佳”妇女、“全国三八红旗手”等荣誉称号。今年,又被最高法院和北京市政法委分别授予“全国模范法官”、“中国法官十杰”和“人民满意的政法干警标兵”荣誉称号,并荣获全国“五一劳动奖章”。
虽然是名牌大学的毕业生,但宋鱼水从不自满。为了适应时代发展和工作需要,她为自己确立了争当专家型法官的目标:法学理论要达到一定的学术水平,能站在学术前沿思考各种法律问题;能在办案中运用理论解决疑难问题,办出高质量的案件。在海淀法院宋鱼水的勤奋刻苦是出了名的,她抓紧一切可以利用的时间学习,茶余饭后,坐车上下班都被用做读书、思考;她抓紧一切可以丰富自己的机会学习,观摩开庭、讨论案件、考察交流,细心捕捉和汲取各种知识;她虚心向周围一切有专长的人学习,老师、同事、律师、甚至当事人。
担任知识产权庭庭长后,她迅速熟悉知识产权审判业务,身体力行带头审理大案、难案,要求每一起案件、每一份法律文书都成为精品。在她的带领下,全庭同志团结进取,出色完成审判任务和各项工作,连续荣立集体二等功、一等功。
“在规定的期限内没有取得大学本科学历或专项培训不合格的,必须调离审判岗位” 这既是《法官法》的要求,也是中国入世后对法官提出的提升基本素质的要求。中国经济的不断发展,带来商品、资金、人力的大量流动,法院审理案件将面临严重挑战:法院在民商事审判中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将会不断出现,法院的司法水平和能力将受到新的考验,实施世贸组织规则与中国执法环境、司法秩序的现状将会有一些不适应。面对日新月异的发展形势,作为一个经济法庭的法官,不得不与时俱进。成为一个专家型的法官,一方面是个人的努力,另一方面也是社会的要求。
宋鱼水也说“随着社会发展和国际交流的不断扩大,处理案件的难度也逐步增大,一些新类型案件甚至无法可依。如何审理好这些案件,这对法官的职业能力和社会经验、政策水平等综合素质提出了巨大考验。”
每年人大代表都给国务院提交各种各样法律提案,每年都有各种各样的法律法规出台。所以,虽然中国属于大陆法系,按照成文法来判案,但是法官还是要不断的学习这些新法规来适应时代的发展。特别是在经济案件领域,立法司法都承受着不小的压力。于是,法官这个特殊的职业,也和其他职业一样,优胜劣汰。如果只把法官作为一个普通的职业来看待,那么,不断学习提高不仅是社会的需要,也是个人就业和发展的需要。对于一个不断进取的法官,值得支持与鼓励,但是并达不到以次来作为一种贡献的高度。重要的是,她在司法领域的学习成果,发表的论文,是否为审判带来益处,做到对当事人负责。宋鱼水说:“我担心自己考虑不周,忽略了案件中的某个环节,以至于认定事实有误;担心自己的专业能力不够,想问题出现偏颇。因为法官必须对当事人负责,案件的任何差错都是难以原谅的。”刻苦的学习精神和扎实的专业知识是宋鱼水成为一名好法官的基础。
坚持正义,“不近人情”
宋鱼水就读的人民大学,在海淀法院的管辖之内。过去的同学有的当了律师,有的下海搞企业、办公司。这么多年,宋鱼水审理过的案件的当事人,有教过她的老师,也有她过去的同学。托人情、拉关系的事她也曾遇到过。每当这时,她只有一句话:“作为律师和当事人,我希望你们在法庭上发挥出最高的水平,能够说服我,使我的判决对你方有利,想通过别的途径达到这一点那不可能。”
有人问宋鱼水,有没有同学、朋友因为她的“不近人情”,因为被她判输了官司而怨恨。她毫不掩饰地说:“有,但我更相信只要依法办案,坚持正义的信念,大多数人内心深处会理解我、信任我。我始终相信人们更敬佩按照法律原则判案的法官。”也有人问宋鱼水有没有难以推却的人情干扰,她干干脆脆地回答:“人情和利益往往联系在一起,只要心里不贪,就没有什么推不了的人情。”
十余年来,宋鱼水没有一件裁判不公,没有一件被投诉或举报。她没有收过当事人一件礼品,没有办过一件人情案,也没有利用庭长职务向审判人员施加过任何不公正的影响。作一名品格高尚、公平正直的法官是宋鱼水的人生追求,更是她取信于民的立身之本。
宋鱼水说:“我出生于一个普通的农民家庭,与人民群众有着血肉深情。我深知老百姓不容易,他们渴望社会的公道、政府的公平和司法的公正,这种渴望深深地烙在我的心中。我成为一名法官后,坐在庄严的国徽下行使公平的权力,我时刻警醒自己:我一生中可能会审几千件案子,但许多当事人一辈子可能就进一次法院,如果就是这唯一一次与法律的接触让他们受到不公正对待,在他们心中会永远留下一个伤痕。伤害了一个当事人就增加了一个不相信法律的人;而维护了一个当事人的合法利益,就增加了一分人们对于法律的信仰、社会的信心。”
中国是一个讲“人情”的国家,有的时候“人情”已经讲过了头,侵犯了神圣的司法领域。作为法律公正体现的法院和法官,能否摆脱这一“人性弱点呢”?宋鱼水做到了,因为“只要心里不贪,就没有什么推不了的人情。”内心的公正使她从不倾斜法律的天平。她在审判中遵行四个统一:“追求个案公正与社会公正的统一,追求审判效果与经济社会效果的统一,追求遵循法律和敢于创新的统一,追求程序公正与实体公正的统一。力求使自己审理的每一个案件都能最大程度实现公正,让人民群众满意。”
在形式上,司法机关的审判活动是以庭审、评议等活动而完成的,而审判同时是法官通过对法律的理解判断用自己的心理活动而完成的。从这个意义上讲,司法机关所作出的裁决表现出来的公正是一种过程的公正而非结果上的公正,而在这种过程的公正中起核心作用的正是法官的内心处于中立的地位,法官的内心中立是法官最基本的职业道德。
宋鱼水所期待的人们对法律的信仰,需要法官的努力。宋鱼水的努力,不仅在于追求个案的当事人个人的信任,而且在于整个社会。不仅司法制度自身的完善非常重要,同时形成社会意识对于司法权权威的自觉尊重更加重要,因为只有社会意识对于司法权威的自觉尊重才能为社会的稳定奠定坚实的思想基础。司法制度自身的完善与对于司法权权威的自觉尊重,共同构成法治社会所赖以存在的法治思想基础。
今年,宋鱼水被最高法院和北京市政法委分别授予“全国模范法官”、“中国法官十杰”和“人民满意的政法干警标兵”荣誉称号,并荣获全国“五一劳动奖章”。
作为一名法官,在这样的一个特殊的岗位上,该用怎样的标准来评价呢?宋鱼水说“做一名好法官是我一生的追求。”宋鱼水确实是一名好法官,在各种各样的荣誉背后,是她辛勤的工作、努力的学习和一颗公正的心。但是同时,我们也应该意识到,作为一名法官,公正的心是一个前提,如果不能保证法律天平两端的平衡,则没有资格成为一名法官。因此,关键在于,怎样使公正的心成为公正客观的判决,使胜败双方都心服口服。
努力追求“胜败皆服”
走进海淀区法院的荣誉室里,可以看到一面特殊的锦旗,上面写着:“辨法析理,胜败皆服”。这是一家输了官司的公司送给宋鱼水的。
民商事案件总有一方败诉,让败诉方平静地接受法院裁决不是一件容易事,特别是在人们的法律素养还不很高的情况下。因此,宋鱼水认为,法官仅仅做到公正还不够,不能仅仅一判了之,还必须将法律规定、法律标准向当事人“释明”,将法理及时传达给当事人,这样才能赢得他们的理解和遵从。
一家电子租赁公司,经宋鱼水的手打过两场官司,一胜一败。他们第三次打官司时,正巧还是宋鱼水承办。经审理查明,该公司出资30万美元,按照南方某电视机厂要求买了一套显示器生产设备,供其使用,但电视机厂长期拖欠租金。租赁公司要求该厂偿还22万美元的租金、逾期利息及罚息,同时要求担保公司承担连带责任。
当时,这类融资租赁的案子很少,法律规定也比较原则。如何适用法律?宋鱼水到处请教,收集信息,还专门买了相关的书籍。最后判决:电视机厂偿付租金、逾期利息,驳回租赁公司要求罚息和担保公司承担连带责任的诉讼请求。
判决后,这家租赁公司有些难以接受。代理人拿着法律条文、司法解释找到宋鱼水询问,宋鱼水一条一条地解释,一讲就是两个多小时。临走时,这位代理人说:“在你这打官司不是一次两次了,还真是赢得堂堂正正,输得明明白白”。两天后,一面鲜红的锦旗送到了海淀法院:“辨法析理,胜败皆服”。
我们可以看出,所谓“辨法析理,胜败皆服”,当事人佩服的是法官本人,他们为法官的职业精神所服。因为法律条文本身已经存在了,法官的耐心解释才说服了当事人,或者是法官的敬业精神感动了当事人。有人认为,其实这并不是正常的法律程序,法官的责任只在于审理和判决。法官不是立法者,法官应该消极中立的按照法律条文来办案。如果当事人觉得服法官而非法律,那么,法制在中国是否又体现着“人治”的味道呢?当然,这种观点不无道理,但是,就我国目前的法律普及情况来说,要做一个好法官,要让当事人及普通大众懂法,还是需要法官的这种解释与劝导的。作为一个基层的法官,会面对各种琐碎的小案和各类法律素质不高的人群。法官不得不在法律底线内寻求相对合理的、让当事人能够接受的裁判方式。这相对较高级别的法院具有不同程度意义上的阐释法理要旨、指导法律适用的职能。事实上,法官职业公信力的评价,不依赖于法律赋予权力的多寡,不取决于从业资格的高不可及,而关键在于能否让不同层次的个体感受到正义及其实现的过程,这才是司法的真谛所在。所以,我们需要像宋鱼水这样的好法官来推动社会的法制进程。正如她所说的“其实,我们绝大多数法官是公正的,关键是我们如何把公正传达给我们的当事人。”
不断学习,与时俱进
宋鱼水,女,现年38岁,中共党员,法律专业硕士,1989年从中国人民大学毕业后,进入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经济庭工作,先后任书记员、审判员、副庭长,现任海淀区人民法院知识产权庭庭长。宋鱼水是新时期首都法官的优秀代表,独立办案11年来,她公正高效地审理了各类民商事案件1200余件,其中300余件属于疑难、复杂、新类型案件,均取得良好的社会效果,被当事人誉为“辩法析理,胜败皆服”的好法官。她积极探索市场经济条件下民商事审判规律,创造了一套适合国情最大限度化解纠纷的办案方法,发表了十多篇对审判实践有积极意义的学术论文和调研报告,成为审判前沿的优秀带头人。她在工作中表现出的良好职业道德和司法水平,受到同行和社会的广泛称赞。为此,她先后荣立一等功两次、二等功两次,分别被最高法院和全国妇联授予“十大杰出青年法官”、“人民满意的好法官”和“十行百佳”妇女、“全国三八红旗手”等荣誉称号。今年,又被最高法院和北京市政法委分别授予“全国模范法官”、“中国法官十杰”和“人民满意的政法干警标兵”荣誉称号,并荣获全国“五一劳动奖章”。
虽然是名牌大学的毕业生,但宋鱼水从不自满。为了适应时代发展和工作需要,她为自己确立了争当专家型法官的目标:法学理论要达到一定的学术水平,能站在学术前沿思考各种法律问题;能在办案中运用理论解决疑难问题,办出高质量的案件。在海淀法院宋鱼水的勤奋刻苦是出了名的,她抓紧一切可以利用的时间学习,茶余饭后,坐车上下班都被用做读书、思考;她抓紧一切可以丰富自己的机会学习,观摩开庭、讨论案件、考察交流,细心捕捉和汲取各种知识;她虚心向周围一切有专长的人学习,老师、同事、律师、甚至当事人。
担任知识产权庭庭长后,她迅速熟悉知识产权审判业务,身体力行带头审理大案、难案,要求每一起案件、每一份法律文书都成为精品。在她的带领下,全庭同志团结进取,出色完成审判任务和各项工作,连续荣立集体二等功、一等功。
“在规定的期限内没有取得大学本科学历或专项培训不合格的,必须调离审判岗位” 这既是《法官法》的要求,也是中国入世后对法官提出的提升基本素质的要求。中国经济的不断发展,带来商品、资金、人力的大量流动,法院审理案件将面临严重挑战:法院在民商事审判中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将会不断出现,法院的司法水平和能力将受到新的考验,实施世贸组织规则与中国执法环境、司法秩序的现状将会有一些不适应。面对日新月异的发展形势,作为一个经济法庭的法官,不得不与时俱进。成为一个专家型的法官,一方面是个人的努力,另一方面也是社会的要求。
宋鱼水也说“随着社会发展和国际交流的不断扩大,处理案件的难度也逐步增大,一些新类型案件甚至无法可依。如何审理好这些案件,这对法官的职业能力和社会经验、政策水平等综合素质提出了巨大考验。”
每年人大代表都给国务院提交各种各样法律提案,每年都有各种各样的法律法规出台。所以,虽然中国属于大陆法系,按照成文法来判案,但是法官还是要不断的学习这些新法规来适应时代的发展。特别是在经济案件领域,立法司法都承受着不小的压力。于是,法官这个特殊的职业,也和其他职业一样,优胜劣汰。如果只把法官作为一个普通的职业来看待,那么,不断学习提高不仅是社会的需要,也是个人就业和发展的需要。对于一个不断进取的法官,值得支持与鼓励,但是并达不到以次来作为一种贡献的高度。重要的是,她在司法领域的学习成果,发表的论文,是否为审判带来益处,做到对当事人负责。宋鱼水说:“我担心自己考虑不周,忽略了案件中的某个环节,以至于认定事实有误;担心自己的专业能力不够,想问题出现偏颇。因为法官必须对当事人负责,案件的任何差错都是难以原谅的。”刻苦的学习精神和扎实的专业知识是宋鱼水成为一名好法官的基础。
坚持正义,“不近人情”
宋鱼水就读的人民大学,在海淀法院的管辖之内。过去的同学有的当了律师,有的下海搞企业、办公司。这么多年,宋鱼水审理过的案件的当事人,有教过她的老师,也有她过去的同学。托人情、拉关系的事她也曾遇到过。每当这时,她只有一句话:“作为律师和当事人,我希望你们在法庭上发挥出最高的水平,能够说服我,使我的判决对你方有利,想通过别的途径达到这一点那不可能。”
有人问宋鱼水,有没有同学、朋友因为她的“不近人情”,因为被她判输了官司而怨恨。她毫不掩饰地说:“有,但我更相信只要依法办案,坚持正义的信念,大多数人内心深处会理解我、信任我。我始终相信人们更敬佩按照法律原则判案的法官。”也有人问宋鱼水有没有难以推却的人情干扰,她干干脆脆地回答:“人情和利益往往联系在一起,只要心里不贪,就没有什么推不了的人情。”
十余年来,宋鱼水没有一件裁判不公,没有一件被投诉或举报。她没有收过当事人一件礼品,没有办过一件人情案,也没有利用庭长职务向审判人员施加过任何不公正的影响。作一名品格高尚、公平正直的法官是宋鱼水的人生追求,更是她取信于民的立身之本。
宋鱼水说:“我出生于一个普通的农民家庭,与人民群众有着血肉深情。我深知老百姓不容易,他们渴望社会的公道、政府的公平和司法的公正,这种渴望深深地烙在我的心中。我成为一名法官后,坐在庄严的国徽下行使公平的权力,我时刻警醒自己:我一生中可能会审几千件案子,但许多当事人一辈子可能就进一次法院,如果就是这唯一一次与法律的接触让他们受到不公正对待,在他们心中会永远留下一个伤痕。伤害了一个当事人就增加了一个不相信法律的人;而维护了一个当事人的合法利益,就增加了一分人们对于法律的信仰、社会的信心。”
中国是一个讲“人情”的国家,有的时候“人情”已经讲过了头,侵犯了神圣的司法领域。作为法律公正体现的法院和法官,能否摆脱这一“人性弱点呢”?宋鱼水做到了,因为“只要心里不贪,就没有什么推不了的人情。”内心的公正使她从不倾斜法律的天平。她在审判中遵行四个统一:“追求个案公正与社会公正的统一,追求审判效果与经济社会效果的统一,追求遵循法律和敢于创新的统一,追求程序公正与实体公正的统一。力求使自己审理的每一个案件都能最大程度实现公正,让人民群众满意。”
在形式上,司法机关的审判活动是以庭审、评议等活动而完成的,而审判同时是法官通过对法律的理解判断用自己的心理活动而完成的。从这个意义上讲,司法机关所作出的裁决表现出来的公正是一种过程的公正而非结果上的公正,而在这种过程的公正中起核心作用的正是法官的内心处于中立的地位,法官的内心中立是法官最基本的职业道德。
宋鱼水所期待的人们对法律的信仰,需要法官的努力。宋鱼水的努力,不仅在于追求个案的当事人个人的信任,而且在于整个社会。不仅司法制度自身的完善非常重要,同时形成社会意识对于司法权权威的自觉尊重更加重要,因为只有社会意识对于司法权威的自觉尊重才能为社会的稳定奠定坚实的思想基础。司法制度自身的完善与对于司法权权威的自觉尊重,共同构成法治社会所赖以存在的法治思想基础。
责任编辑:陈秀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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