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弱者擎起一片庇护的蓝天
2004-12-01 14:11:55 | 作者:秦建莉 刘林青
  由于徐州市地处苏鲁豫皖四省交界处,是华东地区重要的交通枢纽,因此也成为流浪乞讨人员较为集中的地区。原徐州市遣送站曾被民政部确定为全国14大收容遣送中转站之一,收容遣送制度过渡到救助管理制度后,市救助管理站又被省民政厅确定为全省三大跨省救助站之一。自去年8月1日《城市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办法》正式实施以来,市救助管理站按照“主动求助,无偿救助”原则,为6394名符合救助条件的流浪乞讨人员提供了救助服务,其中现场救助占39%,基本上做到了应助尽助,为保障困难群众基本生活权益、维护社会稳定作出了贡献。

  创新服务方式,开展现场主动救助。

  今年初,有一个从河南平顶山外出的打工者,在途经微山湖时,被偷光了身上所有的钱。为了到救助站求助,他边问边走,用了整整两天赶到救助站,脚上满是血泡,连累加饿,当场昏倒在地。市救助管理站的工作人员被这场景深深震撼。围绕这件事,站领导发动全站工作人员开展大讨论,大家一致认为,如果坐等流浪乞讨人员上门求助,救助工作不能很好地发挥它的作用。他们及时调整思路,变在站内坐等求助为主动上街救助。抽调业务骨干、配备两台专用车辆,在车站广场、旅游景点、政府机关、商业步行街等流浪乞讨人员较多的地段进行现场救助、流动救助。同时在市内不同地段专门增设多处救助点,形成了站、点救助与巡回救助相结合,站内救助与站外救助相结合的救助网络,把政府的温暖送到了急需救助的困难群众身边。

  创新工作思路,创办家庭暴力庇护中心。

  对流浪乞讨人员实行救助管理过程中,市救助管理站发现一类特殊的群体———家庭暴力受害者。为了保障这部分人的正当权益,他们与市妇联积极联系,依托救助管理站现有硬件设施,实行志愿者服务,在救助管理站成立了全省第一家、全国最大的家庭暴力庇护中心。中心成立一年来,共为38名受到家庭暴力伤害的妇女、老人、儿童提供了及时的救助。近日,中心为1名多次受到家庭暴力伤害而流浪街头的妇女提供了庇护,并通过法律途径,帮助其摆脱家庭暴力的阴影,使其重新开始正常的生活。全国人大立法委员会专家陈敏称:“这是一个创举,是具有中国特色的家庭暴力庇护新模式。”2004年11月12日,中国法学会反对家庭暴力网络会议暨国际消除对妇女的暴力纪念日五周年纪念会在昆明举行,市救助管理站作为特邀嘉宾在会上作了经验交流。 

(文章原载中国徐州网-徐州日报)
责任编辑:陈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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