赣州发现“早产奶” 工商已介入调查
2004-11-26 15:37:48 | 来源:大江网-江南都市报 | 作者:谢鹏鹭
11月22日晚,赣州市一名孕妇在李子园牛奶赣州营销中心购买了一袋100%鲜牛奶,仔细一看,发现包装上标明的生产日期竟是11月23日,是袋“早产奶”。
当晚8时许,记者来到位于赣州市生佛坛前巷的营销中心。记者注意到,在一个木箱中装满了李子园袋装纯鲜奶,共有153袋。拿起一看,发现每袋的生产日期都是11月23日,保质期为3天。随后,记者与厂家在赣州的销售负责人取得了联系。他解释,是根据经销商的要求提前标明生产日期的。因为厂家是19时左右将牛奶送给经销商,经销商晚上不送奶,而是第二天早上送奶。营销中心的销售员告诉记者,他们并没有向厂家提出过这样的要求。
接到投诉电话后,章贡区工商局的3名执法人员来到了现场。一位姓王的工商执法人员对记者说:“生产日期提前标,违反了《产品质量法》和《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有关规定,会造成过了保质期的鲜奶还可再卖一天。”
当晚8时许,记者来到位于赣州市生佛坛前巷的营销中心。记者注意到,在一个木箱中装满了李子园袋装纯鲜奶,共有153袋。拿起一看,发现每袋的生产日期都是11月23日,保质期为3天。随后,记者与厂家在赣州的销售负责人取得了联系。他解释,是根据经销商的要求提前标明生产日期的。因为厂家是19时左右将牛奶送给经销商,经销商晚上不送奶,而是第二天早上送奶。营销中心的销售员告诉记者,他们并没有向厂家提出过这样的要求。
接到投诉电话后,章贡区工商局的3名执法人员来到了现场。一位姓王的工商执法人员对记者说:“生产日期提前标,违反了《产品质量法》和《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有关规定,会造成过了保质期的鲜奶还可再卖一天。”
责任编辑:陈秀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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