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城特大雇凶杀人案雇主杀手同赴黄泉
2004-11-25 13:30:57
  • 被告人武治君
  • 被告人李金良
     中国法院网讯 (郭京霞)  11月25日上午,京城特大雇凶杀人案雇主、杀手同赴黄泉。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遵照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院长签发的执行死刑命令,将故意杀人犯、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犯王宝生验明正身,押赴刑场,执行死刑。同时被执行死刑的还有雇凶杀人案的杀手、故意杀人犯武治君。

  中国纺织科学院机械厂供应科科长王宝生(男,50岁)因工作安排等问题,对中国纺织科学研究院副院长兼机械厂厂长李开(男,殁年43岁)不满,意欲对李开进行报复。2002年7月,王宝生与北京市鑫特金属结构综合厂制动器车间承包人芦文林(男,46岁)预谋,由王宝生提供资金,芦文林找人报复李开,后王宝生又授意芦文林杀死李开。芦文林将此事告诉了中国纺织科学院方园公司职工武治国(男,46岁),由武治国授意其弟武治君(男,43岁)杀死李开。

  2002年8月,武治君找到北京市无业人员胡国杰(男,33岁),告诉他有人要出资绑架有经济纠纷的人,让胡国杰纠集一些人手,并为胡国杰指认了绑架地点。胡国杰以帮人索债为由纠集了北京市无业人员李勇(男,37岁),并由李勇纠集河北农民孙玉华(男,26岁)共同绑架李开。

  2002年9月1日晚上11点左右,胡国杰驾驶武治君提供的桑塔纳2000型汽车,携带武治君提供的手铐、胶带,伙同李勇、孙玉华,在李开的住处北京市朝阳区一居民楼下,冒充是警察用手铐将李开双手反铐,强行带上驾驶的汽车,后又用胶带粘堵住李开的嘴,将李开绑架至北京市朝阳区望京小区附近,交给武治君、董国兴(男,38岁,北京市无业人员)。

  武治君上车后先给李开注射了毒品,后由董国兴看守昏迷的李开,武治君驾车将李开带至北京市昌平区兴寿镇秦屯桥西京密引水渠边。武治君、董国兴将车上携带的二个铁钳捆于李开身上,共同将李开投进水渠,致李开溺水死亡。

  王宝生先后多次给付芦文林佣金共计人民币55.2万元。其中,芦文林分得佣金39.2万元,武治国分得佣金人民币4万元,武治君分得佣金人民币6万元,董国兴分得佣金人民币3万元,胡国杰分得佣金2.45万元,李勇分得佣金人民币3500元,孙玉华分得佣金人民币2000元。

  法院还查明,被告人王宝生、芦文林自2001年12月至2002年8月间,采用无货交易的手段,由被告人芦文林以北京鑫特金属结构综合厂的名义替王宝生给北京市乾显商贸有限公司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13张,虚开税额15万余元。

  一中院依法作出一审判决,以故意杀人罪、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两罪并罚,判处被告人王宝生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罚金人民币十万元;以故意杀人罪,判处被告人武治君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其他被告人分别被处以死缓、无期徒刑或有期徒刑三年。

  今天同时被执行死刑的还有为竞标工程建设资格将竞争对手杀死的故意杀人犯、故意伤害犯、非法买卖枪支犯李金良。
责任编辑:薛勇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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