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权法》细化私有财产的保护
2004-10-25 18:29:37 | 来源:人民网 | 作者:盛大林
  人们期待已久的《物权法》草案日前提交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二次会议分组审议。这是继保护私有财产条款写入宪法后,以单行法形式详细规定保护私有财产的物权法草案再次提请中国最高立法机关审议。据报道,全国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分组审议《物权法(草案)》时一致希望《物权法》能尽快出台。

  《物权法》为什么让人如此期待?因为它与我们每个人的切身利益都息息相关。随着经济的发展,社会财富不断增多,几乎所有人或家庭都正在拥有越来越多的财富。然而,随着财富的增多,不少人的疑虑总也不能打消:我能自由支配自己的财产吗?我的这些财产永远属于我吗……而这些都是《物权法》所要解决的问题。所以,完善的物权法律制度,对市场经济、对企业的活动、对各类主体的经营和产权保护非常重要。《物权法》的出台,将进一步保护私人的财产权,使人们创造财富的源泉能够充分涌流,从而推动生产力的极大提高。

  也许有人要问:“保护私有财产”,新修订的《宪法》不是已经有明确规定了吗?是的。但仅仅有《宪法》是远远不够的。对此,生动的事实已经充分说明了这一点。就在今年3月新宪法颁布之后,北京、开封等地接连发生了居民手持《宪法》抵抗强制拆迁的事情。这些居民所要保护的就是他们的私有财产。可是,当地政府在没有征得他们同意的情况下,就要强行拆除他们的房屋。按照“合法的私有财产不受侵犯”的宪法规定,居民们的行为当然是有理有据的。然而,庄严的《宪法》也没有能挡住隆隆的推土机,居民们的合法权益还是受到了侵害。

  明明《宪法》有规定,为何不能依法维权?因为宪法没有司法化。法院不能援引宪法判案,公民也不能依据宪法提起诉讼。迄今为止,对于老百姓来说,“合法的私有财产不受侵犯”仍然只是个“画饼”。

  私有财产权除了要有最高层次的宪法保护之外,还应有民法保护和单行法保护。《物权法》就是要将宪法有关财产权保护方面的原则性规定细化、具体化,使宪法规定成为老百姓可以拿起来保护自己合法权益的法律武器。(原载:《燕赵都市报》)
责任编辑:崔真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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