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兰地产品质量抽查合格率为72.2%
2004-10-11 15:36:37 | 来源:国家质检总局网站
  近期,国家质检总局对国产的白兰地产品质量进行了国家监督抽查。共抽查了北京、天津、河北、山东等4个省、直辖市15家生产企业的18种产品,其中X.O(特级)4种、V.S.O.P(优级)6种、一级(V.O)1种、二级(三星)7种,合格13种,产品抽样合格率为72.2%。

  抽查中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是质量参差不齐,产品档次不高。此次抽查的18种产品中,二级(三星)白兰地产品只有7种,总体产品档次不高。抽查的4种X.O(特级)产品中,有1种产品因其非酒精挥发的总量不达标及感官指标不合格。抽查的6种V.S.O.P(优级)产品中,竟有3种不合格,其中有1种产品的酒精度、非酒精挥发物总量、感官指标等3类检验项目不合格,并与标准要求相差很大。

  二是酒精度、非酒精度、挥发物等理化指标不合格。抽查的5种不合格产品中,有2种产品酒精度项目不合格、有3种产品的非酒精挥发物总量不合格。 

  三是执行标准与产品等级标注不规范。抽查中有3种产品的品质与其等级不符或者根本不具备其标注的X.O(特级)和V.S.O.P(优级)等级的特点。另外,国家标准GB11856-1997《白兰地》只适用于以葡萄为原料的产品。本次抽查中发现,有些企业将苹果白兰地称之为白兰地,而且直接套用GB11856-1997《白兰地》标准,有的产品正标中没有汉字,有的产品正标上的质量等级与背标上的质量等级不一致,正标标注X.O(即特级),背标上标注的却是优级(即V.S.O.P)。
责任编辑:陈秀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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