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司法考试方案出现三大变化
每年考试将固定在9月第三周的周六、周日举行
2004-09-17 09:34:03 | 来源:新华社
  司法部今年司法考试的方案设计和组织实施安排作了相应调整和改进。今后,在考试模式、方式、方法不作大的调整的情况下,每年的司法考试将固定在每年9月第三周的周六、周日举行。

  16日,司法部国家司法考试办公室有关负责人介绍,这些变化是司法部在认真总结前两次考试实践经验,本着“基本稳定、适当调整、不断完善”的原则和思路而进行的。

  在今年的考试方案设计中,除了调整了考试时间,力求使国家司法考试组织实施工作常规化、稳定化外,还改进了试卷设计、题型结构和分值配置,将每卷分值由100分改为150分,总分由400分调整为600分,并在试题和试卷的设计上突出实务性、综合性,更加注重对考生法学专业知识和分析能力、应用能力、文字能力、法律思维能力等综合解决法律问题能力的考查。

  此外,还建立并实行试题参考答案异议与审查制度,即在今年司法考试结束后,及时向社会公布试卷及其参考答案,并设置一周时间为试题参考答案异议期。考生及社会各界对试题参考答案有异议的,可在司法部专门设立的网页上提出并说明理由。司法部将组织专人收集、整理各方面对试题答案提出的意见,并在试卷正式评阅工作前提交专门成立的“试题参考答案审查专家组”研究论证。

  在组织实施方面,司法部还对《国家司法考试组织实施工作规则》等文件进行了修改,进一步细化、完善考试的各项制度和规范,积极推进考试组织工作的规范化、信息化,在全国范围内实行网上预报名和网络数据管理,加强考试管理,缩减考区、考点设置,实行考区相对集中。
责任编辑:陈秀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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