破除霸王条款需要“韧”的战斗
2004-08-26 16:09:53 | 来源:人民网 | 作者:潘洪其
  中国消费者协会不负众望,在去年点评电信邮政、商品房、汽车等领域存在的不平等格式条款后,今年4月继续向全国公开征集不平等格式条款。昨天,他们正式公布了金融行业存在的电话挂失不担责,生效时间往后拖,不可抗力随意用,混淆概念欲免责等霸王条款,并分别进行了精到的点评。

  人们把一些行业中存在的不平等格式条款称为“霸王条款”,不但十分形象,而且相当准确。这些行业之所以能够堂而皇之地出台各种霸王条款,是因为他们自身具有某种“霸王地位”,把他们称为“霸王行业”是一点儿也不过分的。他们的“霸王地位”有的从计划经济年代沿袭而来,即便不再是“只此一家,别无分店”,也不过是由过去的一家变成了有限的几家,消费者仍然没有充分的选择余地,甭管受多大委屈也只能忍气吞声;有的虽然形成于市场经济年代,但由于财大气粗,背景深厚,与普通消费者相比享有明显的强势,所以他们总是要产生扩大自己权力范围的冲动,并在事实上造成对消费者权利的侵害。

  随着全社会消费维权意识的不断增强,消费者对各种霸王条款的反感与日俱增,但一方是“霸王”,一方是“小民”,两者地位如此悬殊,对比如此鲜明,要破除霸王条款,必须要撼动“霸王行业”的“霸王地位”才行。而要做到这一步,又有待于这些行业的全面改革。这样一来,有人难免心灰意冷,认为在这些行业的全面改革完成之前,消费者的所有努力都无济于事,而只能任由霸王条款明目张胆地招摇过市。针对这种消极心态,中国消费者协会发起征集霸王条款的活动,一方面把那些典型的霸王条款公诸于众,帮助消费者认清它们的面目,洞察它们侵权的伎俩,另一方面,通过对这些格式条款的点评,号召消费者与霸王条款支撑下的侵权行为展开斗争。消费者的斗争也许暂时无法撼动“霸王行业”的强势地位,但涓涓细流汇成江河,这些努力必将对“霸王行业”造成越来越大的舆论压力、社会压力和市场压力,进而推动他们的全面改革,最终促成霸王条款的瓦解与消亡。

  霸王条款不是一夜之间出台的,破除霸王条款也不可能在一夜之间大功告成,这项工作几乎注定了是一场“韧”的战斗。三年前,河北律师乔占祥质疑铁道部春运期间部分旅客列车实行票价上浮的行政行为,先后以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法律诉讼的方式表达了他的反对意见。虽然官司终获败诉,但他的努力被认为推动了2002年春运票价浮动听证会的召开。前不久,北京律师李长城,认为家乐福超市购物小票上“如需发票,请在一个月内办理”的规定属于霸王条款,一纸诉状将家乐福告上法庭,法院一审判决之后,家乐福超市很快主动取消了上述条款。大到春运期间火车票涨价需要开听证会,小到一家连锁超市不能限制顾客开发票的时间,在与强势行业和强势企业较量中,乔占祥、李长城们每获得一次胜利,社会公平就向前迈进了一步。

  这些都是消费者“韧”的战斗的结果。要达到破除霸王条款的目的,全靠消费者自己。(原载:《北京青年报》)
责任编辑:漆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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